11月21日,中央七套农业节目就“三权分置”的问题,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研讨会。会上邀请了专家、基层干部以及种粮大户,从政策的解读、地方的实施及农户承包权的观点,全方位的与您探讨三权分置那些事,解答您的疑惑。
“三权分置”改革其实已经酝酿了很久,为什么选在了这个时候出台?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咱们国家很大,重大制度变革需要循序渐进。三权分置实践中提出最早在上个世纪8、90年代浙江就有这个提法,90年代浙江有些地方发了土地流转使用权证,山东枣庄最早试点也有。但都是局部,在二三产业很发达的地方,全国没有形成趋势。
现在,经营权流转比例超过三分之一,沿海有些省市超过一半了,现在把它上升为制度是一个历史的必然,为什么2013年总书记在湖北调研把它提出来,因为实践到了这一步,我们有足够的实践基础上把它做成水到渠成的安排。
三权分置到底能带来哪些实惠?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从农户角度看,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承包权更明确,得到进一步保护。承包不经营的话,你出去打工,地可以租给别人经营,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益,从可以来讲,承包增加一块收入,打工也是收入。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承包农户,主要是进城的农户,如果农户还在家种自己的地,影响不大。进城的,把土地流转出去,如果一开始流转个半年,不用担心。但常年不回来,流转七年、八年,土地会不会丢了?很多农户有这个担心顾虑。
三权分置明确讲,承包农户进城了,土地流转了,无论流转给谁,承包权是你的。对经营者的经营权,我流转之后我有哪些权力也明确了。
怎样完善对承包权的产权保护?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三权分置里很重要的核心就是如何保护两亿多农户的承包权。实行承包制30多年来我们有两轮承包,大概两亿多农户承包了土地,确实管理过程中有面积不实等问题。个别地方,因为种种原因,承包经营证没有发到农民手中。这是为什么中央财政拿出181亿,在全国用5年左右时间推开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原因。
问题在确权颁证的中央文件里都已经明确提出来。通过确权等级颁证,把两亿多农民的承包地弄清楚,后面进一步完善承包经营权的权能。
比如说,承包经营权原先不许抵押,现在你流转了我的地,可以拿经营权抵押,农户自然而然也就享有对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把承包经营权里的经营权进行抵押。不断完善,也请农户放心,三权分置,承包农户的承包经营权是更加完善的保护。请大家一定放心的。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把这个文件和其他文件结合,我们在切实保护农户的承包权,包括承包经营权合一的情况,有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赋权,依法赋予承包农户长期而有保证的承包经营权。这是把权力赋给承包农户。
第二是对承包土地的所有权人,它有发包、收回、调整、监督的几个权。
第三,我们怕土地所有权人出问题,要给农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这是防止集体所有权人私相授受,以权谋利。
这三个方面我们都是有制度安排的,这一次还是比较全面具体的。
土地流转大户往往因为补贴的事儿弃耕,三权分置之后,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这里先明确一个政策规定:我们在扶持规模经营主体发展的时候,有一个政策叫新增农业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倾斜。注意,讲的是新增补贴。不是已经发到农户的原有补贴。这是要理解的。
第二个,如果原来的是我们三户经营,我们三户各自拿补贴。现在我们把补贴给你,你认为我们三户的补贴都该给你,因为你种地了我们没有。但我说这是一样的,因为我会涨我的地租,涨我的租金。因为什么呢,我现在给你一亩地1000块钱是含几百块钱的补贴的,如果补贴给你了,那我就把租金变成1500块钱,羊毛出在羊身上。一定要把握新增补贴和既有补贴的区别。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这个和三权分置也有联系。过去是普惠制,所有承包农户都是一个标准,因为那个时候户户包地户户种地,都是既承包又经营。土地流转之后确实面临这个问题,有人只承包不经营,现在我们在做调整。存量稳定优化,增量我们肯定向真正种粮的搞现代农业经营的倾斜。据我了解财政部和农业部已经有试点,宋主任应该了解。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这个试点是三补合一,就是把我们说的补贴打成捆,变成一个补贴发放。同时还有探讨绿色生态导向补贴,相关政策很快就出现。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中央现在要试点,很多中央层次没有那么明确。各地实行中差异性是有的。各地去实验去探索,我们总结,比较好的再去统一,。
宋洪远(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说到地方的补贴,严格强调一下,政策里有一句话,叫鼓励农民承包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以前的文件就有,怎么鼓励?就是补贴!所以讲补贴不能笼统的讲,要看讲的是哪一种补贴,哪一块补贴。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补贴是有中央的、有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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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是为了保护两亿农户的承包权?(专家解答):http://www.3jise.com/article/663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