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核实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发(农林、统筹)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经发局:
按照《四川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面积核实要求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当年补上年。耕地面积的核定,以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村(社区)负责填报面积,并对真实性负责。乡镇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县级负责补贴面积最终审核确认并上报。
二、准确把握上报时间
请各区(市)县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工作,填报好成都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表,正式书面材料报市农委,电子文本发送至市农委种植业处电子邮箱:cdsnwzzyc@163.com。
附件:成都市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表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1月28日
转自:http://www.cdagri.gov.cn/wwwRoot/nw/spzs/ysgg/4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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