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地产去库存的指导意见》后,福山区关于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率先落地,自2016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凡烟台市农村户籍居民到福山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200元/平米的财政购房补贴。同时还可享受契税补贴,及其他优惠政策。
农村居民在福山买房的补贴标准
福山区于11月14日下发了《关于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享受购房补贴的对象和范围。
自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期间,凡烟台市农村户籍居民到福山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签订房屋买卖网签备案合同,并付清全部房款(含住房按揭贷款)的,可申请财政购房补贴。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已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在售商品住房。
购房补贴的标准是200元/平米,区财政安排年度专项补贴资金用于发放购房补贴。
对于购房时间和购房面积,以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和确定的面积为准。
农民身份要经过两级认定
对于实施意见中的“烟台市农村户籍居民”的范围如何时界定,记者从福山区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烟台地区内的所有农村居民,无论是六区还是各县市区的农村居民,都可享受该购房补贴。
农民身份的认定十分严格,购房者要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民(居民)委员会两级身份认定明确农民身份。
契税超过1%的部分有补贴
此次福山区的去库存新政还给出了契税补贴。
契税补贴对象和范围:凡农民在福山区首次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或已办理初始登记的商品住房,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申请房产契税补贴。
房产契税补贴标准:在新政实施时间内,农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税率超过1%的部分给予补贴。
购房补贴和房产契税补贴发放办法
补贴发放工作实行联合审核,由区财政、税务、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公安、各镇街等相关单位安排专门人员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分别对购房人申领购房补贴和房产契税补贴进行审核、结算。
买受人在申领补贴时,需提供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存折)等材料,获得的购房补贴和房产契税补贴,由联合审核小组审核确认后,与买受人进行结算。
其他优惠政策
农村居民进城买房除享受以上政府补贴外,还可凭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开具无房证明时,免收查档费;房屋登记时,收登记费。
根据市住建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农村居民进城购房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区人社局、金融办、公安分局、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应积极做好扶持农民进城购房相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工作,确保进城购房农民的就业、教育、医疗等权益得到保障。
不享受补贴的情况
自实施意见下发后,由城镇户口迁入农村后两再购房的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实施意见下发前签订购房合同的不享受购房补贴,在实施意见下发后修改购房合同或退房的,所涉及商品房再销售的均不能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购房后在2018年2月28日前未办理补贴申请手续的视为放弃。
个人提供虚假证明违规享受财政补贴、或以先购房享受财政补贴而后退房(退税)的方式恶意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除追回政府补贴资金外,将按照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有出具虚假证明等违规情节的,经查实后,除依法要求其赔付政府补贴资金外,将按照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实施意见施行期间,若有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出台,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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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区去库存新政:购房补贴标准是200元/平米:http://www.3jise.com/article/665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