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为农牧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采取了哪些措施?为了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健全政策体系,今年9月份,我区出台了《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那么,我区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到目前进展如何?《实施意见》中的保障措施又是如何落到实处的?针对这些问题,11月28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
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
在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上半年,各地区全面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并保障应急周转金落实到位,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监管部门健全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办法、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到2017年底,健全企业征信体系、欠薪预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到2018年底,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押偿付、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制度和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到2020年,形成全区治理拖欠务工农牧民工资问题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工作格局。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总队长王晓东表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必须依靠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才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并落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体制,落实属地政府监管责任。”据王晓东介绍,在具体工作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解决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并重点依法检查本地区化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全面治理农牧民工工资相关制度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主管的领域、项目和企业发生的拖欠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健全维权机制
《实施意见》就建立健全维权机制方面提出多项具体举措。对此,内蒙古劳动监察部门也在健全举报投诉处置机制、完善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以及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等方面出台了多项规定。
据王晓东介绍,目前,我区各地已经建立行业监管部门、总承包企业、劳动保障监察网上联动举报投诉窗口和受理窗口,公布专用投诉电话和全区12333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网址和地址,保障举报投诉人权益;建立健全联动举报投诉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受理处置,着力构建“全天候、全覆盖、全领域”监控处理机制,实现网上、网下举报投诉,按照职责分工归口受理。同时,加强行业监管部门的信息整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依托实名制信息管理、劳动用工备案等系统,动态监管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欠薪隐患。目前,我区正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调度监控管理平台建设。此外,在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和失信惩戒机制方面,2014年8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规定社会法人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较重失信、严重失信,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将企业失信惩戒信息作为认定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纳入自治区诚信体系建设,使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从源头治理欠薪
据王晓东介绍,为了强化工资支付源头治理,《实施意见》提出,首先,要严格工程项目审批程序。按照“先落实资金,后立项建设”的原则,加强本级政府项目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严禁建设单位先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负责审批的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其次,加强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预防工程款拖欠。严格审查政府项目资金拨付,加强对本地政府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开工许可。政府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不得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作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
王晓东表示,我区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执法合作,采取联合检查、联合办案、联合督查等方式,提高对拖欠务工农牧民工工资案件的查办效能。加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调裁、调审、裁审衔接,及时办理欠薪争议案件。
今年已追发5.72亿
《实施意见》提出,力争到2016年底,各地区全面理清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历史欠账清单,并清理完成重大历史欠账任务的70%以上,应急周转金落实率达到100%,工资保证金落实率达到100%;到2017年底,各地区清理完成历史欠账任务;到2018年底,各地区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制度,不再发生新的拖欠;到2019年底,恶意欠薪、欠薪逃匿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底,全面治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基本实现无拖欠目标。
目前我区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取得了哪些进展?采访中,据王晓东介绍,目前,《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正在有序推进当中。今年1~10月,全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检查用人单位2.87万家,追发劳动者工资5.72亿元,涉及劳动者4.26万人;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1127.16万元,涉及劳动者0.74万人;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365件,处置工资类突发事件88起,涉及劳动者1940人;移交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5件,涉及劳动者3439人,涉及金额1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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