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和10个专项扶贫方案,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让贫困户住上安全的房屋。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6〕3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四川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严格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推进”的原则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切实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与我区新农村建设、扶贫安居工程、彝家新寨等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农村危房改造亮点工程。
二、危房改造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通过宣传引导,充分尊重困难群众改造危房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建设美好家园的主体作用。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对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予以政策支持,并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资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群众满意。
(三)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农户的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当地自然和建筑形式,尽量加强地方建筑材料的使用,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与传统风貌。在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控制建房面积和标准以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改造户应当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建筑规模,对重建户正房建筑面积进行控制,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0个平米以下,5人户以上(含5人户)控制在100平为以下,修建一层为易,留出发展空间。
(四)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的原则。结合农村危房调查基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改建住房要符合镇(乡)和村庄规划,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原宅基地进行建设。
三、危房改造目标任务及要求
(一)改造任务
今年省、市下达我区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91户,要求优先在我区大龙潭乡干坝子、大田镇乌喇么、平地镇波西村、务本大火山村四个今年脱贫村中实施,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不足户数可调节到其它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实施。
(二)重建户改造要求
1.改造对象。必须是区扶贫移民局核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录入村镇建设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的D级、C级危房户,同时进行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十三五”标注的对象。
2、改造时间。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建设。
3、改造方式。重建户,正房建筑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0平米以下,5人户以上(含5人户)控制在100平米以下。
4、风貌控制。建档立卡贫困户一层建筑可采用坡屋顶或者平屋顶;外墙可采用搓沙或白色外墙瓷砖、白色乳胶漆;墙裙60-100公分高可采用水泥沙浆或贴青灰色瓷砖。
(三)维修加固户改造要求
1.改造对象。必须是区扶贫民局核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录入村镇建设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中的D级、C级危房户,同时列入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十三五”标注的对象。
2、改造时间。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建设。
3、改造方式。维修加固户,重点是对主体结构进行维修加固,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改造户实际情况,认真填写《2016年建档立卡贫因户维修加固统计表》该表将做为各级验收的依据。
四、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做好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6〕376号)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建档贫困户农村危房实际,补助标准按改造方式分为重建户为2万元/户,维修加固为0.75万元/户。
五、危房改造资金筹集和管理
(一)危房改造资金筹集。91户需要补助资金合计:160.75万元,其中:危房改造重建户74户需要补助资金148万元,维修加固户17户需要补助资金12.75万元。目前各级资金合计: 156.92万元;其中:2016年到位中央、省级资金72万元;2014年以前结余资金1.8万元;2014年市级结余资金66.42万元;2015年市级结余资金16.7万元。资金缺口还需要区级解决3.83万元。
(二)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本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准且项目启动后,依据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的项目任务及补助资金分配表,区财政局按补助资金的额度将资金指标下达到项目乡镇。项目启动后,项目乡镇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为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
乡镇根据农户开工建设情况,完成房屋基础后第一次按补助全额的60%将补助资金存入补助对象一卡通账户,剩下40%部分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兑现给补助对象。
六、危房改造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重建户申报和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C、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重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危房照片(含有房主正面肖像)等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初审。村委会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申请相关事宜(形成村民代表会议纪要),对符合危房重建条件的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因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组织人员上门鉴定,同时在扶贫移民局《六有信息系统平台》、《村镇建设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要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查工作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不期不低于3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要将申请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及时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核定补助标准,报领导小组审批。
(二)维修加固申报和审批程序
1.农户申请。符合C、D级危房改造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农村危房维修加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及维修加固项目改造前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民委员会初审。村委会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维修加固申请书后,组织村委会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踏看,并填写《2016年建档立卡贫因户维修加固情况统计表》,同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对符合危房维修条件的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填写《攀枝花市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因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政府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村、组对申请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维修加固情况统计表》内容进行核查,同时在扶贫局《六有信息系统平台》、《村镇建设全国住房信息管理》系统里进行核实,
对符合条件的,乡镇要召开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查工作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3个工作日。对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要将申请材料退回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4.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上报的材料后,及时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复核,重点对《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维修加固情况统计表》填报的改造内容复核后进行审批。
(三)验收
1.乡镇验收。重建或维修加固改造工作完成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申请区级验收。
2.区级验收。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接到各乡镇危房改造验收申请后,由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区扶贫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等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并形成验收简报。
(四)验收提供材料
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备齐以下资料后,由乡(镇)统一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1.2016年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明细表(备注重建户或维修加固户)(纸质、电子档案各一份);
2. 2016年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查原件,留复印件);
3. 2016年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两份);
4.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5.乡镇、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C、D级认定表,维修加固需要提供《2016年建档立卡贫因户维修加固内容统计表》;
6、村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初审会议纪要及公示资料;
7、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审查会议纪要及公示资料;
8、重建户需要提供农房建设审批手续。(查看原件,留复印件);
9、重建户提供改造前、中、后照片,维修加固户提供维修加固项前、中、后照片。
七、危房改造项目管理
(一)房屋质量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危房改造巡查制度,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的质量管理;乡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卡》发放到农户,让农户建房的技术问题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卡》得到及时解决;国土、住建等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为危房改造户提供有效的技术服务指导。
(二)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所有资料齐全完整,档案管理要规范。档案内容包括:1、农村危房改造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含公示照片及结果);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4、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材料;5、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6、农村危房鉴定、审查资料;7、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前(无房户不需提供)、改造中、改造后照片(均需电子版);8、农房建设审批手续(复印件);9、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资料等。
(三)信息报告。各乡镇要及时将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资金补助兑现情况、农房入住情况等,于每月23日下午17:00时前报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村建站);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补助资金安排情况、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群众入住情况及时编印成工作简报,印送相关部门和区领导,并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监督检查。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中,各部门要加强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度改造任务完成后,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牵头组织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和工作总结。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确保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仁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春华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段建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静仁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 丹 区委、区政府目标督查办主任
吴江华 区发改局局长
兰 敏 区财政局局长
胡定春 区住建局局长
王春林 区民政局局长
朱 革 区农牧局局长
蒋加明 区残联理事长
李天才 区民宗局局长
胡旭东 区扶贫和移民局局长
罗洪波 市国土局仁和区分局局长
颜忠亮 平地镇镇长
范宇飞 大田镇镇长
张怀邦 啊喇乡乡长
欧炳红 大龙潭乡乡长
赵家华 中坝乡乡长
杨应军 总发乡乡长
吴志敏 前进镇镇长
陈 彬 太平乡乡长
冉镇华 务本乡乡长
关仁富 布德镇镇长
陈昌国 同德镇镇长
钱兴勇 福田镇镇长
各扶贫帮扶单位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胡定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远琼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仁和区分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扶贫和移民局、区残联、区民宗局及区级各扶贫帮扶单位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服务指导,要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办理此项工作。
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服务,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审核、验收。区财政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筹集管理,并负责乡镇资金管理业务的监督指导及验收;市国土局仁和区分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用地手续的核发及验收;区住建局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并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施工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及验收;区民政局负责一般贫困户的认定及验收;区残联负责残疾人家庭的认定及验收;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负责建卡贫困户的认定及验收;区民宗局负责少数民族户的认定及验收。
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农户自愿”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有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司其职、狠抓落实;乡镇政府要制定好本乡镇农村危房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审查本乡镇农村危房申请,组织农村危房判别认定,建立完整的危房改造档案,做好危房改造监管和资金兑付,组织验收和信息资料上报等工作,确保全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二) 严格程序,强化监督
1、严格审批程序。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省上确定的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民主评议、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公示、乡镇鉴定审查、区级审批、验收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程序。农村危房改造的各个重要环节都必须上门调查核实,掌握危房改造户的真实情况。村委会评议情况、乡镇审查情况都必须在村委会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示,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必须在村委会公共场所进行张榜公布。
2、加大宣传引导。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建房户的宣传教育,树立建房主体是建房户的意识,克服依赖思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镇政府、村委会都要利用广播、政策公示栏和板报等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各乡镇要设立举报箱和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3、加强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要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统筹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区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考核奖惩。区政府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乡(镇)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进行督促检查,随时跟踪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诿拖拉,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仁和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资金计划表;
2、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
3、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公示表;
4、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验收表;
5、仁和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登记表(台帐);
6、仁和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联系表;
7、仁和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表;
8、仁和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内容(维修加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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