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由全国人大农委负责牵头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目前已经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重点是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并确立其法律地位。同时,就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等作出规范。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薛少仙等214名代表提出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制定农村土地流转法)的议案7件。议案提出,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加快,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要求增强,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部分条款已经出现了不适应,迫切需要修改法律。
代表们建议,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关系,落实“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和妥善解决人地矛盾,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和入股等权能,明确进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置机制,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审查制度,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完善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深化农村改革实际,农委表示将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入研究有关问题,待重要问题取得基本共识后,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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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最新消息):http://www.3jise.com/article/668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