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主页 > 生财有道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处理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又开创了一项全省第一:在北苑街道游览亭村试点进行处理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对农户建房超标准占用面积收取有偿使用费后,将给予办理农村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义乌市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细则(试行)》《义乌市农村宅基地超标准占用有偿使用细则(试行)》等九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细则政策自9月13日正式实施以来,国土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密切配合,攻坚破难,本着“尊重历史、客观公正、面积法定、让利于民”的原则,率先在游览亭村开展处理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先易后难地动员将带有普遍性的屋顶超标准建设的轻微违法的农户缴纳有偿使用费,在村里进行公示后,统一办理农村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游览亭村现有常住人口185户、423人,2005年9月,该村启动旧村改造,2006年8月实现整体搬迁入户。据悉,当天共有80多户村民缴纳建房超标准占用面积有偿使用费,村里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改革,其收费都打了七折,每户缴费在三万元左右,并签定“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偿使用合同”。在游览亭村试点取得成效之后,将在北苑街道全面推开。

当天,义乌市委常委、副市长冯秀峰面对村民踊跃缴费的场面动情地说,一定要让先行先试的村民不吃亏,让村民有很好的获得感,因为村民的满意度就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唯一标准。

2016年度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分工方案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配套政策制度“一意见七办法”,已经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为集中精力攻坚克难,力争改革率先突破,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选取宅基地制度改革若干试点村庄,从宅基地的取得置换、抵押担保、入市流转、有偿使用、自愿退出、明晰产权及民主管理等七方面开展实践探索,按照“边实践、边完善、边提升、边总结”的工作要求,在试点中研究制订具体的操作细则,为全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铺开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同时探索出具有浙江特色、义乌特点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中央改革决策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为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实践支撑。

二、任务分工

2016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是创新七个方面的制度供给,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8个农村分类推进试点,其中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4个,农村更新改造试点6个,村级“多规”融合及更新改造3个,宅基地有偿退出—“集地券”管理4个,抵押流转2个,有偿调剂和有偿选位6个,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超标准占用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他方式占有、使用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试点(以下简称超标准有偿使用试点)12个,宅基地民主管理1个。(具体试点工作目标及任务分工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由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好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各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同志具体抓、深入抓,要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在规定时间内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效快速推进,试出经验,试出成果。

(二)尊重民意,重点突破。切实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始终把农民的意愿和利益放在首位,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办农民之所需,抓住关键,重点突破。各责任单位要吃透政策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掌握群众工作方法,既要尊重历史,又要正视现实,凡群众有需求又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相冲突的,都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创新,敢闯敢试,走出一条符合义乌实际的路子。

(三)统筹实施,监督问责。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镇街之间的协调,建立联络员制度,半月例会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联络员实行集中办公,统筹解决试点中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考办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书面通报,每月根据改革工作绩效进行排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试点进展情况汇报,讨论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形成书面材料,向领导小组报告。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改革:处理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http://www.3jise.com/article/67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