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徐州市2016年度征迁计划》(徐政办发〔2016〕51号)的要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徐州市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的实施意见(暂行)》(徐政发〔2011〕64号)的规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大郭庄机场西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于2016年12月13 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现公告如下:
一、房屋征收决定: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16]6号)。
二、征收项目名称:大郭庄机场西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三、征收范围:三环东路以东、机场路以南、老104国道以西、故黄河以北(详见征收范围图)。
四、征收动迁期限:2016年 12月21 日至2017年1 月 19 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部门:徐州市云龙区住房和建设局
七、征收实施单位: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街道办事处
八、征收现场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工程机械市场三楼 电话:83965701
九、监督举报电话:云龙区人民政府 电话:80803210
被征收人及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徐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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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徐云政征字[2016]6号):http://www.3jise.com/article/672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