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2016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阿坝州在茂县、理县等6个县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4.77万亩。以下是阿坝州2016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标准及措施:
阿坝州2016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标准
阿坝州11月底前完成201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补助资金兑现工作。退耕还林工程涉及13个县(市)、200个乡(镇)、1149个村、10.36万户、52.75万人,2016年兑现补助面积45.7万亩,兑现政策补助资金1.19亿元,户均补助1149元,人均补助226元。
阿坝州2016年度退耕还林相关措施
2012年以来,阿坝州树立起“生态立州”的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任务,稳步实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湿地保护工程等,带动了林业加快发展。
据了解,在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中,阿坝州对全州5580.45万亩森林进行常年有效管护,完成公益林建设31万亩,森林抚育106.4万亩,累计兑现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56251.85万元。
退耕还林工程方面,阿坝州近年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69.3万亩,完成配套荒山造林封山育林8.5万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77万亩,补植补造20万亩。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投资74600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5879万元,封山育林投资308万元,新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投资5100万元,建成早实核桃、花椒等后续产业基地10.16万亩,实施丰产措施4.11万亩,建成生产便道180公里,64个乡镇243个村2.2万退耕户受益。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林工程
新一轮退耕还林还林工程对象包括三类地块:一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二是三峡库区上游县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三是非库区上游县重要水源地迎水面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
与前一轮退耕还林比较,新一轮政策有较大改变。一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什么林,种什么树,坚持农民自愿,不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农民做出选择,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补助政策变化,新一退耕还林中央每亩补助5年计1500元,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
阿坝州退耕还林工程对象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对象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以村为基本单元,实行整村推进、规模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强推强退,还什么林,种什么树,都是退耕户说了算;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以供农民作出选择,发挥规划引领作用;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针对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可将25度以上基本农田坡耕地纳入退耕范畴,先规划、后调整,确保完成退耕还林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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