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张家港市农委获悉,因《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张委办〔2007〕40号)已于2015年到期,为确保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每亩补贴200元
从市农委获悉,因《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施意见》(张委办〔2007〕40号)已于2015年到期,为确保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继续良好运行,日前,我市出台了《“十三五”期间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办法》。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认定依据、补贴标准和对象。土地规模经营认定依据为各村(社区)范围内规模种植的蔬菜、果品、苗木、花卉相对集中连片,且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种植面积以土地经营者租赁合同为准),补贴标准为每亩200元,其中由市级财政承担100元/亩、区镇财政按100元/亩实行配套补贴,补贴期限为2016年至2020年,补贴期满后,市财政不再实施规模经营补贴;补贴对象为补贴资金发放到村(社区),由村(社区)统筹使用。
《办法》还规定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申报、审核和拨付等。市相关部门将对各区镇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配套政策、补贴面积审核情况、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检查并予通报。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将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强化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和协调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巩固我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成果,既关系到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大局,也关系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市农委有关负责人说,因此,各区镇要出台相关的补贴配套政策,积极鼓励承包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组织流转到期及新增流转土地进入交易平台公开流转,切实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加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报工作的指导,确保村(社区)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符合补贴要求。同时要认真做好土地规模经营补贴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土地规模经营健康发展,为全市现代农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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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再出“新规”:http://www.3jise.com/article/67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