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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最新消息

2014年,佛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下简称“确权”)拉开序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全国推进的一项重要农村改革任务。不同于全国绝大部分农村推行的“确地到户”,佛山的“确权”有着自身的鲜明特色,即“确地权”的同时要“确股权”。

目前来看,五区至少存在三种确权模式。其中,顺德、三水两区对农地确“大四至”的同时明晰农户的农地权益份额;南海区是“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高明区较为特殊,是我市唯一未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区,则“确地为主”。

尽管模式不一,但此次确权意义却颇为重大。一方面,农村需要借此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要推动农村股权从动态调整型向稳定规范型转变,建立稳定的产权关系,为后续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省的部署和要求,2018年6月底前,佛山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而根据统计,目前,三水区已率先进入确权扫尾阶段;南海区全区已有82%的经济社完成确权基础工作;其他区的确权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佛山推动农村确权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股权纠纷问题

2014年起,佛山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部署,三水区作为省的整县(区)试点单位,顺德选定均安、容桂作为省级试点单位,首先组织实施确权试点工作。随后,各区逐步稳步推开各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事实上,对集体经济组织确权,不仅是贯彻中央政策的“被动选择”,也是佛山破解当下集体经济纠纷、完善集体产权制度的“主动作为”,有着深刻的现实需要。

2013年以来,特别是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2014年中央1号文出台后,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而2014年、2015年中央一号文等有关文件提出,对少数地区可以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地”。

农地确权的同时实行“确股”,无疑对佛山等珠三角地区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佛山深处经济发达的珠三角腹地,从1993年开始,佛山便开始在全市(除高明区)推广农村股份合作制,将“股份合作”产权模式引入到农村集体所有制中来,对集体土地和其他经营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按股份制原则进行管理和运营。

但是,佛山乃至整个珠三角都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这种创始于基层的改革做法,虽然长期得到上级的“默认”和赞许,但由于步伐已经超前,总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显得不够“合拍”。佛山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20多年来,至今存在各镇(街道)的股权管理模式、股东构成人员不一,股权争议纠纷多发等问题。这些纠纷问题没有国家法律的保驾护航,难以得到根本性解决。

此次确权的重要意义,就在于通过确权打通股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治通道,巩固完善农村股权的法治基础,从制度上根本解决集体经济权益纠纷问题。以南海为例,其确权模式为“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确权确股的同时,由区政府为农户颁发确权证书。所谓“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进行股权登记和股份分红,随后家庭内部自主决定股份成员占股比例。此后,即使出现人口自然增减、户籍迁移等客观状况,户内股权也不会流失。通过这样的确权工作,将有利于将草根民主的股权管理模式向国家的土地家庭承包制轨道进一步靠拢。

“其现实意义在于,一方面可借此理顺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可推动农村股权从动态调整型向稳定规范型转变,建立稳定的产权关系”,相关负责人表示,“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股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后续深化农村股份制改革的基础性步骤,为将来股权资本化、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打下基础”。

确保各方利益的最大均衡确权推进过程极其严谨

农村确权具体如何走?顺德、三水模式,“确地到社、量份到户”,其核心为,明确每一户的承包土地份额,同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股权联动管理;南海模式,“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其核心为,股权确权、固化到户,以户为基本单位管理股权、核发股份分红;高明模式,因其未实行农村股份合作制,其采用的模式以“确地到户”为主。

确权模式的差异,根源于农村土地经营体制的差异,有其自身的历史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因为,在佛山这片土地,乃至整个珠三角,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便已基本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人民公社解体时包干到户的原承包地,在那时就已经归集到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统一经营管理,农民手上的承包地经营权,转化成了“股权”。此外,佛山在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历史进程中,土地逐步资产化,集体“家底”变得越来越厚实,集体资产构成多元化,“股权”的意义早已超越农耕时代的土地承包权,还包括其他经营性用地、厂房、物业等集体资产的收益分配权利。

因此,佛山推行“确权”时,需要深入结合各地实情,根据民意作出不同的模式选择,无法“一刀切”,也无法“齐步走”。这同时要求在确权过程中,必须确保过程极其严谨。

以南海区为例,南海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股权确权,特别强调新股份制章程的合法性、特别强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公平,保证表决程序公开规范。一句话,确权过程必须合法、民主、公开,通过多方博弈,保证各方利益的最大均衡。

具体到南海区丹灶镇,谁有权出资购股、新股权章程是否合法,必须经过村(居)党组织、镇挂钩办(局)、镇计生部门、镇确权办四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公示和表决。“仅在制定镇指导性股份章程上,我们就几易其稿,并修改了20多次。”丹灶镇城乡统筹局副局长潘小燕说。甚至,村居还引入驻村律师制度,为新章程审核、表决把好法律关,介入处理股份纠纷。

“通过这一次股权确权工作,衔接此前集体土地股权改革的优势,通过新利益关系的确立,化解农村历史遗留问题与内部深层次矛盾”,时任南海区委书记的梁维东称,这样南海区农村与社区、南海产业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才会吸引更加多的资源来推动发展。

全市确权登记颁证:三水率先进入扫尾阶段其他各区正有序进行

截至目前,三水区作为全省的整县(区)试点单位,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农户资料收集、方案表决和公示、村组地界权属确认等工作已基本完成,率先进入颁证阶段。全区共有528个经济社完成确权工作全部流程,占应确权经济社总数的97.8%。

相关负责人介绍,除部分因复杂历史原因而搁置的难点村外,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各方面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已经准备颁证。

南海区作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和国家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的试点,其确权模式的具体选择、确权过程的顺利与否,具有更为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统计,在“确权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的思路下,各镇(街)进一步细化了政策、制订了操作规程,目前,全区已有82.2%的经济社完成确权基础工作。

顺德区目前已出台方案、成立区级工作领导小组,完成2个标段招标工作,技术服务公司已进驻全区10个镇街开展工作,已有35个股份社表决并通过确权方案,占股份社的20%。

高明区已有210个经济社完成方案表决,占总数的39%;累计149个经济社完成外业指界工作,完成率为27.59%。

禅城区已经成立区级确权工作领导机构,下一步也将启动实施相关确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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