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虽然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基本上进入“正轨”,办件压力有所缓解,但是,这个“正轨”还存在着流程不顺、环节繁琐、系统障碍等问题,以及土地信息不明等历史遗留问题。至今,仍有部分办事群众手持房产证无法办理登记。他们不断向投牌君打听消息,但是,投牌君向有关部门了解后,也无法获得事情有进展的好消息。
此次面向社会公众,局长亲自组队答疑,即便没有实质性消息,也会有一些进展通报。另外,关于土地供应的承诺如何兑现,也会直接影响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心理预期。
直播答疑要点精选:
1、问:个人能否查询土地信息?都需要哪些手续?
答:根据《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查询土地登记相关结果和信息。土地登记结果指的是土地登记卡和宗地图,查询者需要提供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或各个分中心,或者带着分中心的介绍信,到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二楼查询。查询程序也不复杂。
2、问:什么是不动产?哪些不动产权可依法办理登记?
答:不动产与动产是相对而言的,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能否被人为移动。能够人为移动的就叫做动产,不能人为移动的就叫做不动产。购买的房屋不可移动,其位置、大小等相对稳定,所以称为不动产。从2015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可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3、问: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的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另外“小产权房”能否申请不动产登记?
答:是不需要更换的。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也就是不变不换。只有不动产权发生变更,转移时才换发新的。
第二个问题,不动产登记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依法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可能登记不合法的内容。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小产权房”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从诞生之日起就没有取得合法的身份,也不可能将没有身份和依据的小产权房作为登记对象,是不可能登记的。
4、问:听说排队的人比较多,如果夜里不去,第二天根本排不上。现在这个问题还有吗?
答: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改革的一项措施,是使原来的房产信息和土地信息叠加在一块。原来办理当中没有数据整合到一起的系统,一开始可能会有这现象,但出台了一些便民措施后,这些问题现在已经基本解决。如果房子不急着交易,不需要来换证。这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要求,下一步要做好宣传。
5、问:今年下半年以来,郑州地价、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效果怎么样?
答: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九月份出台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我们根据市场需求和政府通知要求,对土地挂牌方式进行调整,合理确定竞得价格;二是提高土地竞买保证金;三是加大土地供应数量,加快供应节奏,年底前采取多批次、集中供应,通过集中推地的方式,确保房地产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6、问:2017年和2018年的郑州市土地投放计划是什么?
答:计划目前正在上报。2016年承诺的年底前供应6000亩土地,可以实现80%左右。
7、问:没有跟上开发商办不动产权证,现在得自己办,怎么办?
答:没有赶上开发商集体办证。房屋开发企业要配合业主,先去房管局办理交易手续,然后再去市国土局二楼20号窗口,申请权籍调查,然后通知申请人和开发商一起去15号窗口申请登记。
8、问:现在办不动产证是否收费?
答:目前没有收费。前期国土资源部没有下发标准,近期发改委和财政部刚刚下发文件,我们现在正在做,很快就会有一个结果。
9、问:桐柏路嵩岳小区为啥不显示土地信息呢?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答:房屋和土地信息过去没有挂钩,现在要挂钩,很多土地信息没有,或者没有显示,或者(土地)征收(手续)不到位等,种种情况都会造成“不能办”或者“办得慢”的情况。嵩岳小区我们前期接触过,是因为土地手续的问题,还不到位,局里已经研究了,已将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案上报给市政府了,待政府研究以后,会出台相关政策。我想会很快解决这些问题的。
(注:前段时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一个《关于做好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一些焦点问题给出了解决办法。)
10、问:有些二手房交易都进行了,最后才知道土地有问题,不能登记。能否和房管部门对接一下,不让走第一步?
答:这就需要在程序上调整,比如先把土地信息查询先放到前面进行,先让大家查,查询前置。
附:济南局督察局对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重点督导
为落实部领导关于郑州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批示要求,解决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的突出问题,2016年12月7日至8日,济南督察局联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河南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对郑州市开展了重点督导。督导组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后,召开了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督导工作座谈会。济南督察局张璞局长、姜绍斌副专员,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何平主任,河南省政府吴浩副秘书长,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郑州市政府相关领导,郑州市国土、编办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郑州市政府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情况汇报,何平主任就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指出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登记流程复杂不合法、职责整合不完整、登记资料移交不到位、“简易程序”办理业务不规范、人员与窗口不足等五方面的问题,并针对问题逐条提出了纠正建议。
张璞局长指出,到郑州开展督察,主要原因是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出现问题较多,群众不满意,新闻媒体多次进行负面报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张璞局长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不产统一登记工作。不动产统一登记是经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并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和实施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一次考验,是大局意识、看齐意识的具体体现。
二是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依法行政。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宪法高于法律,法律高于规章,规章高于部门规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依据是《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它规定与上述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依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要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来执行。不动产登记程序设定、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不能在法外设置前提条件,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
三是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为了人民,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站在便民利民的角度,而不是站在部门的角度考虑问题,科学设置机构职能、办事程序、人员配备,尽快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顺利、有序、高效展开。
河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吴浩向郑州市提出了认识到位、明确责任,正视问题、彻底整改,加强配合、便民利民的整改要求。郑州市常务副市长王跃华作了表态发言,表示郑州市按照此次会议的督导意见,研究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实现郑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高效运转、便民利民,让群众满意、公众认可、组织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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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土局公开答疑 透露了哪些不动产登记新动向?(附实录):http://www.3jise.com/article/67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