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
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
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人口生活居住条件,维护农村居民的合法宅基地权益,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统筹城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经借鉴国家试点县先进经验及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补偿激励机制,能够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以及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宅基地退出还耕本着依法自愿原则、合理补偿原则、科学利用原则、统筹推进原则,利用2年时间,即到2018年底完成我县宅基地退出还耕工作。
本实施意见对宅基地退出还耕的实施条件、退出方式、补偿方式、激励措施、办理方式、退出宅基地的复垦、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做了明确规定。
本实施意见前期在赴试点县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初稿,随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并修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予以印发。
本意见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执行到2018年12月31日止。
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本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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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关于《岳西县农村宅基地退出还耕实施意见(试行)》的起草说明:http://www.3jise.com/article/67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