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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确权登记试点任务基本完成(附相关政策)

截至2016年底,安徽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目前安徽省农委正组织验收,确保确权质量,维护农民权益,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释放改革红利。

从安徽省农委获悉,截至去年底,安徽省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任务。目前省农委正组织验收,确保确权质量,维护农民权益,并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释放改革红利。

省农委经管站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试点启动以来,我省分3批次全面启动了整县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持加强领导与发动群众相结合,充分调动农民参与试点的主动性,把政策要求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施策相结合,针对不同区域承包地条件,提出分类指导意见。为确保试点如期完成,去年我省又在全省组织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攻坚活动,落实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市、省农委处级干部包县督导制度,按时间节点推动试点各项任务完成。

相关政策: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操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做好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根据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操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认真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民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置、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登记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范围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三、工作任务

以现有的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落实到户。以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档案,建立农民土地承包权属电子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管理信息化。

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开始启动。2014年,在全省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全面开展,力争用1年时间完成任务。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四、技术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标准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执行。

五、操作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本步骤包括: 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调查摸底→农户申请→制作调查工作底图→现场调查指界→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及相关资料→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薄→颁发证书→建立数据库→资料归档→成果验收。

(一)成立组织

试点县(区)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织,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协调指导试点工作开展;乡镇(街道,下同)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村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村民小组农民代表组成的工作组和“议事会”,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宣传动员

由县(区)级人民政府、农委组织媒体、网站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义及重要性,营造舆论氛围;下发文件,加强工作指导;召开县(区)、乡镇、村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印发宣传手册或致农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给群众,奠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的工作基础。

(三)培训人员

由省市县(区)分级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队伍,培训内容重点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政策和实务操作知识。

(四)调查摸底

以村为单位,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帐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做好完善工作;对二轮承包遗留问题,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时,要根据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为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奠定基础。

(五)农户申请

由行政村组织发放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表,由承包户(户主)进行填写。要保证同一户承包申请的唯一性,申请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要与户口薄、身份证信息相一致。申请表由乡镇、村工作小组根据二轮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进行审核,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汇总,并形成小组汇总表,按规定的时间报乡镇农经管理部门备案。

(六)制作调查工作底图

全省采用统一的测量调查方法,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基础,由专业技术队伍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提供给试点乡镇、村和村民小组,供农户现场指界。

(七)现场调查指界

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申请农户或其委托人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所指认地块的承包户姓名要与承包户填写的申请书姓名相一致。现场指界后,由工作人员标注上图,并由承包户或其委托人、村组负责人在工作底图上签字确认。

(八)问题修补

在现场指界的过程中,发现现状与解译的调查工作底图不符;或乡镇、村工作小组对各村民小组地块图及指认结果进行审核,发现地块图与实际出入较大、承包农户有疑问的,要依托专业队伍如实进行外业修补测,运用GPS、全站仪等测量工具进行修测完善,最终形成与现状一致的村民小组地块图。     

 

(九)制作宗地图

由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专业队伍根据修测完善后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制作承包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作为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成果记载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档案。

(十)农户确认

由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组织农户,对承包地宗地图进行最终确认,并在相应的图或表上签字盖章。

(十一)结果公示

将试点乡镇、村工作小组、“村民议事会”人员及农户确认的成果,以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电子版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宗地图在村务公开栏和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

(十二)结果审核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宗地图等确权登记资料进行汇总,上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

(十三)建立登记薄

由试点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村民小组报送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规定的,以组为单位造册,并报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核查小组,对登记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分级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登记薄,登记薄中要附村民小组地块图和农户承包地块宗地图。

(十四)登记发证

由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县级人民政府印制全省统一格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以行政村为单位召开村民大会,统一颁发。

(十五)建立数据库

由专业队伍根据政府招标采购确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参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十六)资料归档

由县(区)、乡镇、村三级分别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建立档案的主要内容有:1. 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3. 发包方调查表,4. 承包方调查表,5. 承包地块调查表,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10. 宗地图,1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13.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公示图,14.承包经营权证书格式文本(另发)。

(十七)成果验收

由各市组织对所辖试点县(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省根据各市检查验收结果组织对试点县(区)进行抽查。

六、工作步骤

2014年,在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 准备阶段。2014年3月初,全省20个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区)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启动,到2014年4月底,主要完成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人员、方案制定、基础表格印制等准备工作。

2. 实施阶段。2014年5月至11月底,主要完成调查摸底、农户申请、现场调查指界、地籍测绘、问题修补、制作宗地图、农户确认、结果公示、结果审核、建立登记薄、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3. 颁证阶段。2014年12月,主要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结果公示和经营权证书发放工作。

4. 归档阶段。2015年1月至2月,主要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资料整理、建档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5. 验收阶段。2015年3月,市组织检查验收,省组织抽查。

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参照2014年工作步骤实施。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任务艰巨、复杂,县(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2.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把握政策界限,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因工作不细致、不深入,造成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确权登记颁证是对二轮土地承包的进一步完善,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要遵循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绝不能借机打乱重分或调整农户承包土地;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文规定的,要依据法律的基本精神,学习借鉴省内外的试点经验,结合当地实际,统一政策口径,积极化解矛盾。

3.加强工作交流。自工作正式启动起,各试点县(区)要建立信息交流制度,不定期报送试点工作动态信息;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各地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确保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规范档案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最终成果,也是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的重要基础。省里将下发档案管理统一规范,各地要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分门别类收集整理确权登记颁证资料,规范建档,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得起历史检验。

5.严格保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特别是基础地理信息资料属保密范畴,要严格按照测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不失密、不泄密。

6.落实工作经费。各地要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将工作经费纳入市、试点县(区)财政预算,省以上财政给予补助,并通过一般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调节。确保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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