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人社厅积极协调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出台了《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6〕279号),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的突破和创新,使我省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受益人群范围更广、贷款门槛更低、含金量更高、扶持力度更大。
关注一
我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亿元
创业担保贷款是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随着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截止2016年末,全省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0亿元,直接扶持创业者22.7万人,带动89万人实现创业就业;当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8亿元,直接扶持1.36万人,带动4.8万人创业就业。
关注二
个体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据了解,近日,省人社厅积极协调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财政厅出台了《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6〕279号),提高了贷款额度,延长了贷款期限。
个体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由10万元统一提高到2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企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400万元。对个人创业者贷款期限由原来的2年扩大到3年,对按期偿还后,仍需扶持的,可继续申请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
关注三
新政策扩大了扶持范围
新政策扩大了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包括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
企业范围由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扩大为中小微企业,使规模更大、吸纳就业人员更多、带动就业效果更明显的中型企业,也能得到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
关注四
精简程序手续 降低反担保门槛
新政策还精简了程序手续。取消个人贷款合同公证等手续,企业申请材料由13项精简为6项,个人申请材料由6项精简为5项。提供了网络、微信咨询、材料下载、申请办理等服务,办理程序更加方便快捷。
同时,降低反担保门槛。将各类抵质押及担保方式全部纳入担保范围,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突破性开展。
下一步,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将结合实施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信贷扶持,促进更多的创业者实现就业再就业。
附件:吉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长银发〔2016〕279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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