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主页 > 生财有道

《关于加强莱州湾特定区域海域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说明

一、制定意见的必要性

莱州湾是山东省最重要的海湾之一,环湾三市九县(市、区),沿湾城镇密集、海洋经济发达,用海活动频繁。因历史原因,环莱州湾各市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外至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外缘线之间的特定区域一直未有效纳入管理,且随着海洋经济发展,海域使用、海洋环保等管理问题渐现。

一是因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原因,莱州湾特定区域属于管理的真空区和交叉区,易造成行政管理混乱。莱州湾特定区域未划定县际间海域管理界线,使该海域处于行政管理真空状态。同时,受莱州湾特殊地形因素影响,环湾的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的延伸线在莱州湾特定区域内互相交叉,导致莱州湾特定区域的海域管理权相互交叉重叠。二是因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原因,莱州湾特定区域内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的缺位,不符合管理形势和要求。因县际间海域行政界线原因,导致莱州湾特定区域内无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和县际间海域使用规划,形成规划缺位局面,造成海域管理的诸多不便。三是各涉海行业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加了莱州湾特定区域内的摩擦和矛盾。2010年以前,除近海捕捞、航道外,湾内开发利用活动主要集中在近岸海域。进入2011年后,潍坊市、东营市、烟台市等养殖用海逐步向特定区域内拓展,进一步扩大了养殖用海与其他行业用海的摩擦。

二、主要管理政策

(一)科学划定莱州湾特定区域的海域功能分区。根据莱州湾特定区域的海域自然禀赋条件和生态环境容量,以《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山东省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区划定方案》为基础,科学划定莱州湾特定区域海域使用功能分区。统筹安排莱州湾特定区域内各类用海,调整优化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环莱州湾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研究,将莱州湾特定区域海域划定为7类12个规划区,包括海洋保护用海区1个、航道用海区1个、锚地用海区4个、开放式养殖用海区2个、底播养殖用海区1个、人工渔礁用海区2个、特殊利用区1个。

(二)适当调整莱州湾特定区域的海域管理权限。鉴于莱州湾特定区域未划定县际间海域行政管理界线,由我厅直接行使莱州湾特定区域内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审批、海洋环境核准管理权。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金和生态补偿费,除按规定分成上缴中央外,其余全部留归省级,列入省级一般预算管理;对已经环湾各级审批的莱州湾特定区域内用海项目,除因改变海域用途需上报省海洋与渔业厅重新审批外,继续由原审批机关办理续期、转让等相关手续,海域使用金按原征收标准、方式及分成比例执行;环湾各市、县(市、区)不得再受理、审批莱州湾特定区域内的各类海域使用项目和海洋环保核准事项。

(三)分类实施莱州湾特定区域的海域管理政策。为充分发挥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将莱州湾特定区域作为全省市场化出让海域资源试点,加快推动我省海域资源出让方式改革。依据莱州湾特定区域海域使用规划,对新增的开放式养殖用海项目和人工鱼礁用海项目,全部实行招拍挂的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进一步提高海域资源配置效率。对航道用海和锚地用海,原则上实行申请审批方式,保障环湾烟台港、潍坊港、东营港等港口基础设施用海需求。对保护区用海,要加快登记备案,不断完善我省海洋生态安全屏障。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关于加强莱州湾特定区域海域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说明:http://www.3jise.com/article/69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