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被抬到了舆论之上。从中央一号文件的宅基地改革到国土部门的宅基地声明都不误透漏一个重要的信号:宅基地有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范围。
虽然日前,国土部门明确表示,城市人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1999年后城镇居民拥有的宅基地也不会进行确权。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赵龙在新闻发布会上也明确表示,“国家正在推进‘三项改革’的试点,包括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宅基地的使用,宅基地下一步怎么在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或者是能不能在更大范围之间进行流转,我们正在研究。”
这个更大范围则有可能包含两个意思:
其一,就是有可能会在限定条件下允许城镇户口居民购买。但这一个意思基本可以否定的。在目前的情况下,还是要维持农村宅基地必须是集体组织成员内部的一种分配和流转,城里人特别是工商资本是不能够进入到农村进行宅基地的交易和买卖的。
其二,就是会探索试点在不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流转。简单说就是其他村集体的宅基地你看上了就可能进行流转。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流转的前提条件:你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目前名下没有宅基地。
这样一种情况的可能性就很大,因为近两年,各地在宅基地改革方面的确有更近一步的地方,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宅基地有偿退出和跨村流转的试行。
当然,此种宅基地流转范围的扩大也将在最终确定后,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不过,随着农村宅基地闲置问题越来越突出,有些学者也对此产生了争议:农村许多都进城了,农房闲置情况越来越严重,集体组织成员之间能有多少想流转的?你家有,我家也有。想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还得让有钱人来买,农村人自己购买的话那么一点收入面对城市房价仍然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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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宅基地有可能会跨村流转,看中隔壁村的可得留心了:http://www.3jise.com/article/700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