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规定及县危房改造会议要求,户胡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及其他贫困户。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不再重复安排危房改造。必须以户主姓名申报危房改造。残疾人必须有残疾证。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农村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村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要优先选择加固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原则上C级危房必须采用加固方式改造。
(二)完成时限
2017年4月15日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工作,并报县审批。2017年11月10日前完成全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月2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12月底前完成农户资金打卡发放工作。对于已申请并批准的农户,2017年在11月10日前未完成改造任务或不愿建的农户,今后在原则上不再安排危房改造,造成的损失由农户自己承担。
四、实施管理要求
(一)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精准确定改造对象。各村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对象,作为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危房改造重点位置。其他贫困户危房改造原则上控制在15%以下。要优先安排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改造,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重点贫困村的危房改造任务。
要严格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实行留痕管理,精准确定改造对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镇政府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1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需要社保政策兜底脱贫的特困户,改造房屋面积按下限标准控制。人口以户籍人口为准。农户修缮加固危房实际费用明显低于上级补助资金的,不予验收。
3、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各地要根据美丽乡村布点规划,合理规划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把监管贯穿于建设全过程。要加强竣工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要按照基本建设条件逐户逐项检查,不合格的要整改达标。特别是墙厚低于24厘米的墙(如12 厘米、18厘米)的,坚决不予验收。彩钢瓦结构的不予验收。
(二)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所需农户档案资料:一是户申请、村评议会议记录、县级审批表(含村、所、镇审核意见);二是镇政府与农户签订的合同;三是农户“一卡通”(身份证姓名与一卡通姓名一致,没有一卡通的,现在开始申请办理)复印件;四是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三张照片;五是相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等证件的复印件和其他贫困户证明;六是农户户口本户主页及家庭成员页复印件和农户一卡通复印件,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七是村公示照片;八是建设所实地查看,出具危房鉴定表;九是纸质档案表;十是竣工验收表;十一是公示表原件;十二是改造花名册。
2017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打卡到户,逾期不再办理。
五、纪律要求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村集体会议评议,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立案查处。二是及时宣传,逐户排查,确保不漏。三是把农房改造名单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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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户胡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http://www.3jise.com/article/71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