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提升我镇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应用规模,加强新时期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推进工作,通过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加速我镇光伏发电应用发展,促进节能减排和“治污减霾工作开展”。根据《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镇屋顶资源的实际情况,对我镇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给予补助。具体办法如下。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2017年关于印发《清溪镇居民家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奖励办法》的通知:http://www.3jise.com/article/72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