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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鸡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区农业(畜产)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部、省、市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区实际认真安排,迅速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惩治一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假劣农资安全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驾护航。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更为紧密的农资打假协作机制,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重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现场检查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率达到100%,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

二、工作思路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依法行政、联合作战和属地管理”原则,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严格日常监管,强化专项整治和案件的查处力度,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农资打假市级协调机制和多部门整体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资的服务与指导,推动农资市场持续好转。

三、监管重点

(一)重点领域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重点打击农村和城乡、省际、县际等区域结合部门店不规范经营,流动商贩无证无照经营,团伙“忽悠”式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农资展销会、农资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的巡查监管。

互联网领域:重点打击利用网络销售假劣农资行为,加大线下涉案企业联合查处力度,严格监控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经营禁用农兽药行为,及时移送涉案线索。

果菜中草药等特色产区:重点打击在蔬菜、水果、中草药常用投入品中添加禁限用、未登记农兽药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品种

种子: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要求备案等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含有未登记成分的假农药、非法生产经营禁用农药、生物农药添加化学成分等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和氯离子超标、水溶性肥料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制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中兽药添加化学药物等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套用冒用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生产销售质量指标严重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农机:重点查处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以次充好,擅自改变参数性能,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不规范等行为。

(三)重点时节

针对农资产品购销、使用季节性较强的特点,切实加强春耕、夏播、秋播、动物疫病高发期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期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好春季、夏季、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在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对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四)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运销大户、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四、工作任务

(一)严格源头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优化品种”的要求,深入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和产品登记审批,严格执行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坚决限批缓批严重失信企业及其产品。着力在安全评价、绿色环保、持续有效等方面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行政处罚、信用管理等方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加强证后跟踪检查,动态掌握本区域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吊销、取缔。坚决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和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推动解决目前农资主体太多、质量不优和门槛过低的问题。

(二)狠抓案件查处。严厉查处各类生产经营假劣农资行为,坚决杜绝零办案现象。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信访举报,符合立案标准的要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县区的案源,要按规定程序报告市局或移送辖区农业部门。对经营和使用环节发现的假劣农资线索,深挖源头,摸清假劣农资生产经营链条,实施溯源打击。同时更加重视从物流信息、资金往来和账户凭证等方面固定证据。针对网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要加强与网络平台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联合行动,坚决查处网上销售假劣农资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假劣农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要商请当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在查处过程中依法提请农业部门提供检验、鉴定等工作协助的,农业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

(三)实施检打联动。各县区、各单位要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检查,将连续两次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监管、检测、执法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打假工作合力。及时向监管执法部门通报、共享农资检测结果。依法公开农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发布农资质量预警信息。对抽检不合格的农资产品,有关部门要依法组织查处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四)加快信用建设。发挥信用管理在农资打假与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农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使信用约束与引导成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手段。今年要完成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按照评定结果,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评定为D级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环境。加强诚信文化宣传和教育培训,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五)推进社会共治。认真落实《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依法公开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各县区、各单位要及时在网站上公布查处的假劣农资大要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社会公众作用,构建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农资社会治理体系。发挥“12316”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作用,畅通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渠道。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进村入户为农民提供面对面技术咨询和检测鉴定服务。支持农资连锁经营、直销直供、农资合作社等新兴经营业态发展,构建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提高安全优质农资产品覆盖率。

(六)完善应急机制。各县区、各单位要健全农资突发事件和假劣农资引发农业生产事故的应急体系和快速响应机制,严格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时有效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迅速核实相关情况,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明确处置措施,把突发事件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农业行政调解机制,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调解工作,化解假劣农资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要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完善售后服务机制。

(七)开展案卷评查。继续组织开展农业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并对大要案进行曝光,每个县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发挥大要案震慑力,规范办案行为,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县区农业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在农资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监管工作分级负责,把农资打假工作细化到具体环节、落实到具体人。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地方或部门保护行为的监督,对工作不力、发生重大假劣农资案件,造成农民严重损失和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予以表彰。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要切实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经费,配备与当农资市场监管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执法取证设备,保证农资市场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落到实处。要继续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信息报送、投诉举报受理、监管工作记录、重大案件督办制度、案件报告制度、跨区域大要案协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大力提升农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继续加大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办案能力,努力提高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三)强化联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市县农业执法部门要主动发挥在农资打假中的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公安、工商、质监、供销等部门的配合,密切与法院、检察院等机关的联系,进一步健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多部门整体联动的优势,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增强打假工作全力。

(四)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到农村基层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和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指导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农资法律法规,推介诚信企业和产品,曝光典型假劣农资案件,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引导农民群众科学、理性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安全生产的水平。

六、重点工作安排

(一)2月,组织参加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市2017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二)3-4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

(三)3-5月,组织开展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

(四)3-6月,组织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五)4-5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督导检查。

(六)6—8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七)9—12月,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八)10月,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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