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公布献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有关问题的批复
献政复〔2017〕8号
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公布献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国土资厅发【2015】12号),原则同意你单位《关于申请公布献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请示》,通过政府网站、电视、报纸等公众媒体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本次更新范围为:东至曙光大道,南至陈庄、石黄高速,西至滏东排河、106国道、南河头村、谭庄、赵家庄、老周庄子,北至子牙河右堤,评估总面积69.83平方公里。商服用地一级地80万元/亩、二级地61.67万元/亩、三级地46.67万元/亩、四级地30万元/亩。住宅用地一级地73.33万元/亩、二级地56.67万元/亩、三级地43.33万元/亩、四级地26.67万元/亩。工业用地一级地21万元/亩、二级地16.67万元/亩、三级地14.33万元/亩、四级地13万元/亩。
三、国土、住建、商务、开发区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更新成果最新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做到协调统一。
献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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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2017):http://www.3jise.com/article/74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