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准地价是指一定时期,在正常市场条件、区域平均土地开发程度和合理容积率下按商业、办公、住宅、工业不同用途的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市场价格。一方面,市民可以通过查询基准地价,了解某区域的地价水平,为其投资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市民在商业地产交易或赠与时,往往需要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通俗说法为“地价”),而出让金计收的依据就是基准地价。下面是衢州市区基准地价:
关于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0〕63 号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衢州市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的实施意见
更新后的衢州市区基准地价已正式公布实施。为切实做好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工作,进一步强化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准地价是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加强地价管理的手段和依据,适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宗地价格评估及政府对土地市场调控管理。对具体宗地且涉及土地资产的,必须按评估程序和方法,进行宗地地价评估,评估结果报市国土局备案核准认定。
二、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覆盖的土地范围为衢州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区,包括中心区、南区、西区、开发区、高新园区、衢化片、衢江城区。
三、按照本次公布的基准地价的80%作为确定不同用途、不同土地级别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底价(标底)和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相对应土地级别和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低价标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市国土资源局〔2006〕307 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发〔2007〕39 号)执行。
四、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包含的行业门类多,地价水平存在较大差异,为适应土地分类细化的要求,对土地细分用途进行系数修正,具体按《衢州市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用途细分修正系数表》(附件1)执行。
五、本次公布的划拨土地权益基准价作为评估宗地划拨土地权益价的依据。对原划拨土地办理出让的,按出让土地市场价格与划拨土地权益价的差价,核定补交出让金。
六、对申请办理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除原土地公开出让中有明确约定的以外,按本次公布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核定缴纳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
七、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按《衢州市中心城区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表》(附件2)、《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附件3)执行。原衢财综〔2004〕9 号文件规定的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
1、衢州市区商业、住宅和工业用地用途细分修正系数表
2、衢州市中心城区房改房上市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3、衢州市中心城区住宅划拨土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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