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8月16,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对提取业务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修订。《办法》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提取额度不再限定职工一年内账户余额;取消了首套房90平以下可提又可贷的规定;补充了三种不能办理提取的类型,包括贷款存在当前逾期或担保公司代偿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司法冻结、记入管理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了本中心划拨还贷或月对冲还贷的情况。
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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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长金管发〔2017〕17号:http://www.3jise.com/article/928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