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16年黑龙江省开始启动实施“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来,“两牛一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紧锣密鼓,建设项目开工528个,开工率95%;竣工251个,竣工率45%;验收171个,入栏牲畜52万头。预计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建设任务。那么该项目扶持对象、补助标准有哪些呢?
扶持对象
扶持新建符合标准的奶牛、肉牛、生猪养殖场(利用原址土地,按标准建设除生活管理区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并配备相应设备的建设项目视同为新建项目)。
1、奶牛:新建泌乳牛存栏300头以上的养殖场;
2、肉牛:新建存栏母牛300头以上的养殖场或新建存栏育肥牛300头以上的养殖场;
3、生猪:新建存栏基础母猪150头以上且育肥猪存栏1500头以上,年可出栏生猪3000头的养殖场;
牲畜存栏规模是指在同一场址集中饲养的数量。
注意,是扶持2015年9月1日后开工建设(破土开槽或打桩筑基)的符合扶持条件的奶牛、肉牛、生猪养殖场。
补助标准
1、奶牛养殖场。按存栏泌乳牛3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300万元。
2、肉牛养殖场。按存栏母牛3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万元;按存栏育肥牛300头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60万元。
3、生猪养殖场。按存栏基础母猪150头且存栏育肥猪1500头,年可出栏3000头生猪为一个单元,每个单元补助100万元。
黑龙江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1.选址
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自然环境良好,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具有一定缓坡而总体平坦;水源充足,取用方便,能够保证生产、生活用水;交通便利,有硬化路面直通到场;周边环境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坚持规模经营、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2.布局
奶牛场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等功能区,各区之间界限分明,符合防疫和防火要求。
2.1 生活管理区
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应在牛场(小区)上风处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生产区严格分开,并设有隔离设施。
2.2 辅助生产区
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青贮窖、草料库等设施紧靠生产区布置。干草库、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设在生产区边沿下风地势较高处,并临近生产区。
2.3 生产区
主要包括牛舍、挤奶厅、人工授精及化验室等生产性建筑。设在场区下风位置,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各牛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等设施设备。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不得交叉混用或者回流。
2.4 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
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牛处理及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低处,与生产区保持一定间距。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设有单独通道,便于病牛隔离、消毒和污物处理。
2.5 场区四周应建有围墙。
3.牛舍
3.1牛舍
为封闭式牛舍,有四壁、屋顶,留有门窗。窗户能进行良好的通风换气和采光。
3.2基础
有足够强度和稳定性,坚固,配置良好的清粪排污系统。
3.3 墙壁
要求坚固结实、抗震、防水、防火,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隔热性能,便于清洗和消毒。
3.4 屋顶
能防雨水、风沙侵入,隔绝太阳辐射。要求质轻、坚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热保温;能抵抗雨雪、强风等外力因素的影响。
3.5 地面
要求致密坚实,水泥地面不打滑,便于清洗消毒,配置良好的清粪排污系统。
3.6 牛床
应有一定的坡度,有一定厚度的垫料,沙土、锯末或碎秸秆可作为垫料,也可使用橡胶垫层、微生物菌床等。
3.7牛栏
应采用自由卧栏。自由卧栏的隔栏结构采用悬臂式和带支腿式,原则上使用金属材质悬臂式隔栏(菌床除外)。
3.8 牛舍面积
泌乳牛舍建筑面积按照每头泌乳牛不低于10㎡建设
4.青贮窖
青贮窖(含平贮)要选择建在排水好,地下水位低,防止倒塌和地下水渗入的地方,要求用水泥等建筑材料制作,密封性好,防止空气进入。设计容量要保证每头牛不少于10立方米。
5.草料库
根据饲草饲料原料的供应条件设计,饲草贮存量应满足3~6个月生产需要用量的要求,精饲料的贮存量应满足1~2个月生产用量的要求。
6.挤奶厅
挤奶厅包括挤奶大厅、待挤区、设备室、储奶间、休息室、办公室等。挤奶厅应建在养殖场(小区)的上风处或中部侧面,有专用的运输通道,不可与污道交叉。挤奶厅通风系统尽可能考虑能同时使用定时控制和手动控制的电风扇;墙面要求光滑,便于清洗消毒;地面要做到防滑、易于清洁。
7.其他配套设施
7.1 电力
牛场电力负荷为2级,宜自备发电机组。
7.2 道路
与场外运输连接的主干道要连通;通往畜舍、干草库(棚)、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及化粪池等运输支干道宽度不低于3米。运输饲料的道路与粪污道路分开。
7.3 用水
牛场内有足够的生产和饮用水,保证每头奶牛每天的用水量300~500升。
7.4 排水
场内雨水采用明沟排放,污水采用暗沟排放。
7.5 消防
牛场建筑物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
7.6 兽医室
配备诊疗、消毒等必要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日常诊疗工作需要。
7.7 化验室
开展饲料原料水分、干物质、概略养分和毒素、牛奶质量指标等检测,保证奶牛健康及牛奶品质和安全。
7.8 牛粪堆放和处理设施
粪污应有专门的贮存设施。牛粪的堆放和处理位置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并进行防雨、防渗处理。
7.9 其他
养殖场周边、场内道路两旁有绿化措施。
8.机械配备
根据奶牛场实际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草料粉碎机、取料机、TMR饲料制备机、挤奶机。
TMR机械要实现精准饲喂。挤奶机械实现挤奶过程自动控制系统,配制牛号识别和运动量采集功能、产奶量电子计量及数据处理功能、乳房炎即时检测和自动分群等功能。
9.粪污处理
奶牛场 粪污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奶牛场要建立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期执行“三同时”要求,配套粪污处理设施。
奶牛场应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粪污处理技术。对于奶牛场自身有足够大的配套饲料地或周边农田面积充足并允许养殖场施肥的,可以采取农牧结合的方式进行粪污处理;没有配套饲料地或周边农田面积不足(不允许施肥)的养殖场(小区)建议采用干清粪方式,并将收集的粪便及时运送到贮存或处理场所,生产加工成有机肥、燃料块或牛床垫料等。污水采用厌氧+耗氧或其他技术方式进行净化处理后达到回用、还田或排放标准。奶牛场也可探索试用经过实践应用2年以上的菌床发酵技术等其他有效处理方式。
黑龙江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1.选址
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自然环境良好,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具有一定缓坡而总体平坦;水源充足,取用方便,能够保证生产、生活用水;交通便利,有硬化路面直通到场;周边环境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坚持规模经营、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2.布局
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病畜隔离区等功能区,各区之间界限分明,符合防疫和防火要求。
2.1 生活管理区
主要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应在牛场(小区)上风处和地势较高地段,并与生产区严格分开,并设有隔离设施。
2.2 辅助生产区
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青贮窖、草料库等设施紧靠生产区布置。干草库、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设在生产区边沿下风地势较高处,并临近生产区。
2.3 生产区
主要包括牛舍等生产性建筑。设在场区下风位置,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各牛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等设施设备。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不得交叉混用或者回流。
2.4 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
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病死牛处理及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低处。与生产区保持一定间距。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设有单独通道,便于病牛隔离、消毒和污物处理。
2.5 其他
场区四周应建有围墙。
3.牛舍建设
3.1牛舍
可采用封闭式有窗牛舍,应满足隔热、保温、通风和采光的要求。有足够强度和稳定性,坚固。牛舍总建筑面积按照每头存栏牛6~8㎡计算。单列式牛舍跨度大于5.1 m;双列式牛舍跨度大于10.0 m。
3.2 墙壁
要求坚固结实、抗震、防水、防火,具有良好的保温和隔热性能,便于清洗和消毒。
3.3 屋顶
能防雨水、风沙侵入,隔绝太阳辐射。要求质轻、坚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热保温;能抵抗雨雪、强风等外力因素的影响。
3.4 地面
要求致密坚实,不打滑,便于清洗消毒,配置良好的清粪排污系统。
3.5 牛床
地面应结实、防滑、易于冲刷,应向粪沟有一定坡度,可采用水泥地面或竖砖铺设,也可使用橡胶垫层或木质垫板。
3.6牛栏
分为散放式牛栏和拴系式牛栏两种。
3.7运动场
与牛舍等长,按6-8㎡/头设计,地面用立砖或三合土铺成,中间向两边倾斜,三面设排水沟,向清粪通道一侧倾斜。运动场周围设围栏。运动场内设水槽。
4.青贮窖
青贮窖(含平贮)要选择建在排水好,地下水位低,防止倒塌和地下水渗入的地方,要求用水泥等建筑材料制作,密封性好,防止空气进入。青贮饲料的储备量按每头牛10kg/天计算,总贮量应当满足牛场全年需要量。
5.草料库
根据饲草饲料原料的供应条件设计,应分饲料库和干草棚,总贮存量应满足3~6个月生产需要用量的要求,精饲料的贮存量应满足1~2个月生产用量的要求。
6.其他配套设施
6.1 供电
牛场电力负荷为2级,宜自备发电机组。
6.2 道路
与场外运输连接的主干道要连通;通往畜舍、干草棚、饲料库、饲料加工调制车间、青贮窖等运输支干道宽度不低于3米。运输饲料的道路与粪污道路分开。
6.3 用水
牛场内有足够的生产和饮用水。
6.4 排水
场内雨水采用明沟排放,污水采用暗沟排放和三级沉淀系统。
6.5 消防设施
牛场建筑物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
6.6 兽医室
配备诊疗、消毒等必要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日常诊疗和消毒等工作需要。
6.7牛粪堆放和处理设施
粪便的贮存与处理应有专门的场地,牛粪的堆放和处理位置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并进行防雨、防渗处理。
6.8 其他
养殖场周边、场内道路两旁有绿化措施。
7.机械配备
根据牛场实际需要,自行配备必要的草料粉碎机、取料机、TMR饲料制备机、兽医诊疗、饮水、清粪等设备。
8.粪污处理
牛场粪污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采用干清粪工艺,节约水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粪便要日产日清,并将收集的粪便及时运送到贮存或处理场所。粪便处理以生物发酵和堆肥为宜。
黑龙江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
1. 选址
应选择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然环境良好,地势高燥、向阳,土质坚实、水质良好、水量充足的地块建设猪场。交通便利,有硬化路面直通到场。周边环境符合防疫和环保要求,取得环评批复。坚持规模经营、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办理合法用地手续。
2.布局
主要包括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粪污处理区和隔离区等功能区,各区之间界限分明,符合防疫和防火要求.
2.1 生活管理区
主要包括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建筑物。应在猪场(小区)上风处和地势较高地段,与生产区严格分开,并设有隔离设施。
2.2 辅助生产区
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热、维修、饲料库等设施紧靠生产区布置。饲料库在生产区边沿下风地势较高处,并临近生产区。
2.3 生产区
主要包括猪舍等生产性建筑。设在场区下风位置,入口处设人员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各猪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垫等设施设备。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设,不得交叉混用或者回流。
2.4 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
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禽舍、病死猪处理及粪污贮存与处理设施。设在生产区外围下风地势低处。与生产区保持一定间距。粪污处理、病畜隔离区设有单独通道,便于病猪隔离、消毒和污物处理。
2.5 其他
场区四周应建有围墙或围栏。
3 . 猪舍
3.1 设计
宜采用单层矩形平面。猪舍长度和跨度可根据生产工艺和场区规划要求设置。大跨度小单元的建筑型式更有利于提高猪舍的建筑利用效率和环境控制。
3.2猪舍布局
根据生产工艺流程确定猪舍的种类和布局,通常按配种舍、妊娠舍、分娩哺育舍、保育仔猪舍、生长猪舍、肥育猪舍和装猪台进行排列。猪舍宜采用平行布局。
3.3 基础
猪舍可采用条形钢筋混凝土基础或桩基础。为防止地下水通过毛细管向上渗透,基础顶部应设防潮层。为提高猪舍的保温性能,基础外侧应加设保温层。
3.4 墙体
砖混结构,内夹保温板的复合墙体。内墙面要平整光滑,距地面1 m高要做水泥砂浆墙裙。
3.5 屋面与吊顶
可根据跨度大小采用单坡、双坡屋面形式,要求屋面轻便、防水、耐火。屋内要设置吊顶,要求吊顶保温隔热、不透气、防潮、耐火、平整。
3.6 门、窗
门要能保证人、猪的顺利出入,一般要求猪舍外门宽1.2~1.5 m,高1.8~2.2 m。外门的设置最好避开冬季的主风向,必要时加设门斗。
自然采光的有窗猪舍,窗应自地面1.0~1.1 m起,窗顶距屋檐40~50 cm,多设南窗,少设北窗,以能保证夏季通风为宜。
3.7 地面
地面要坚实、平整、防滑、不渗漏、耐消毒液浸泡和水冲洗。实体地面饲养时,要求猪只趴卧区具有较好的保温性能,宜将此部分做成隔热地面;地面自猪床向排水沟(或集尿沟)要有1°~3°的坡度。
要求漏缝地板耐腐蚀、表面光滑度适宜、导热系数小、缝隙宽度,保证漏粪效果好且不卡猪蹄脚、易于清洗、坚固耐用、性价比高。常见的漏缝地板类型有:钢筋混凝土地板、铸铁地板、工程塑料地板、复合材料地板等。
3.8 猪栏面积
猪只占栏面积要达到下表要求。除限位饲养的公猪、妊娠母猪、产仔母猪外任何情况下所有的猪都可以自由转身同时躺卧。
3.9 公猪栏
公猪大栏饲养,要求栏长2.5~3.0 m,宽2.4~2.6 m,高1.2 m。
3.10 空怀待配母猪和妊娠母猪栏
采用小群饲养。空怀待配母猪和妊娠母猪群养栏高0.9 m,长度、宽度应根据每栏饲养头数、每头占栏面积确定。
妊娠母猪单体栏长2.2~2.4 m,宽0.6~0.7 m,高1.0 m。
3.11 分娩哺乳母猪栏
采用限位网上饲养。限位网上分娩哺育栏长2.2~2.4 m,宽1.5~1.8 m,内设宽0.6~0.7 m、高1.0 m的限位架,四周设高50 cm的仔猪实体或栅栏围栏,如为栅栏围栏,隔条间距为5 cm。
3.12 保育栏
仔猪宜用全漏缝保育栏饲养,保育栏的长度、宽度根据每头占栏面积、每栏饲养头数(通常为20~50头/栏)及猪舍的长度、跨度而异,栏高0.6 m,栅栏间隙6 cm。内设食槽(相邻两栏可共用双面食槽)和饮水器。
3.13 生长肥育猪栏
生长肥育猪均采用大栏群养模式,栏的长度、宽度因群体大小(通常为20~50头/栏)、地板类型及猪舍的长度、跨度而异。采用围栏,猪栏的栏高、栅栏间隙分别为90 cm、8 cm,也可采用实体围栏。地面可采用全漏缝或部分漏缝地板、实体地面。内设食槽(相邻两栏可共用双面食槽)和饮水器。
4.其他配套设施
4.1 供料系统
使用自动供料系统。
4.2供水与饮水设施
猪场的用水包括猪的饮用水、猪舍清洗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等。应根据猪的种类和生长阶段,在猪栏内安装饮水设备。安装自动饮水设备时,应根据猪只的大小确定饮水器的高度,并保证水的流速、压力。
4.3 供电设施
必须具备可靠的电力供应并尽量靠近输电线路,一个年出栏3000头的自繁自养猪场装机容量为30~50W。同时应有备用电源,以应对临时停电。
4.4 道路
场区内分设净道和污道,并且严格隔离。净道一般位于场区中部靠近每栋猪舍管理间一端,用于饲养人员出入和饲料的运送,进口与场区大门相通;污道一般位于猪舍的另一端,用于运送粪污,出口与粪污处理区或堆粪场相通。
4.5 排水
场内雨水采用明沟排放,污水采用暗沟排放和三级沉淀系统。
4.6 消防设施
猪场建筑物防火等级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等级三级设计。
4.7 兽医室
配备诊疗、消毒等必要的仪器设备,以满足日常诊疗和消毒等工作需要.
4.8猪粪堆放和处理设施
粪便的贮存与处理应有专门的场地,猪粪的堆放和处理位置应设在养殖场生产及生活管理区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必须远离各类功能地表水体,并进行防雨、防渗处理。
4.9绿化
场区周围应建设围墙或防疫沟,设置防鼠带,并建绿化带。但应保证围墙、绿化带不影响猪场的通风。
5. 粪污处理
5.1 猪场应根据粪尿污水产量建设相应的贮存设施。粪尿污水的常用贮存设施有固体、液体、粪浆三种型式。贮存地点有舍内集粪槽、舍外贮粪罐或贮粪池、发酵池,所有贮存设施都需衬以防渗内壁。根据黑龙江省的气候条件,为便于在适宜的气候条件、土壤条件和作物栽培季节时进行施肥,应建设能贮存猪场6~9个月粪尿污水总产量的贮存设施。
5.2 粪便贮存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保证人和其它动物的安全。
5.3 对粪便中所有的养分、病原体和其它生物学敏感物质,都应考虑以最经济而安全的方式加以利用。应根据粪尿污水的类型、是否进行固液分离等,建设相应的液体发酵、固体发酵等设施,并应配套有足够消纳能力的农田、草地、林地等。
6. 病死猪处理
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应遵循就近、及时、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可采用焚烧法、化制法、发酵法等进行病死猪尸体的无害化处理。设备应安装在猪场的下风向处,并远离管理区、生产区。并设置围栏和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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