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获悉,日前,黑龙江省正式启动2017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
据介绍,补助对象是与乡镇(农场)签订耕地轮作试点协议,在合法农业用地上开展耕地轮作试点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黑龙江省要求各地、各部门明确耕地轮作试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认真核实耕地轮作试点面积,完善耕地轮作试点公示制度,及时发放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
近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已将耕地轮作试点补助资金拨付到各试点市、县和省农垦管理局。各试点市、县和农垦管理局在履行相关工作程序后,将通过粮食补助“一折(卡)通”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2016年,我国9个省区探索实行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黑龙江省被确定为试点省份之一,试点面积250万亩。2017年,黑龙江省耕地轮作试点任务面积增加到50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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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发放2017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补助资金,补贴标准为每亩150元!:http://www.3jise.com/article/984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