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那么,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后,是否还能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儿如何参保?这系列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进行一一解答。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和缴费时间?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期为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城乡居民在申报缴费期内按规定办理了参保或续保登记手续,并向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从申报缴费的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超出规定时间后,是否还能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对超出规定时间办理参保缴费的居民,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对象和确有特殊原因的除外),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新生儿如何参保和享受医疗待遇?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婴儿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新生儿、婴儿户口簿到户籍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其中在出生后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后次日起享受当年医疗保险待遇。
四、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城乡居民向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申请参保登记、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登记,按照医保经办机构开通的渠道进行缴费。以社区(行政村)、学校为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有何规定?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设立起付标准、个人负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指一个医保年度内基本医保基金支付最高数额,含起付标准和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基本医保待遇包括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种、住院、大病保险、生育医疗费等。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急救、抢救除外);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同级人民政府拨付专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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