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的决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以海口市政府批复为准。
三、征收期限: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到征收完成。
四、征收主体: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
五、征收实施单位: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指挥部,联系电话:68646030。
六、征收补偿安置:按《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被征收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2017年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土地即将被征收(附补偿标准):http://www.3jise.com/article/98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