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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方向两大变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同时提出,要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

  为贯彻这一改革精神,财政部、农业部在5月份联合出台了《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选择安徽、山东、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个省开展改革试点,在明年全国铺开。

  政策方向一:“三合一”保护地力

  改革的方向已经明确,要把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怎么“三合一”呢?就是把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为什么要这样改呢?这就要说到WTO的要求了。

  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农产品的“黄箱”补贴不得超过产值的8.5%,据测算,我国已经逼近这条“黄线”,所以必须进行政策调整,把“黄箱”补贴改成“绿箱”补贴。

  所谓“黄箱”补贴,简单说,就是与价格支持、现期农产品产量和面积挂钩的直接补贴对贸易有较大扭曲作用的补贴,是WTO农业协议规定不禁止但必须承诺逐渐消减的补贴类型。所谓“绿箱”补贴,是指没有贸易扭曲作用,或者扭曲作用非常小的国内支持措施,包括一般服务、与生产不直接挂钩的收入支持、环保等方面的补贴,WTO对这类补贴没有限制。

  原来的“三项补贴”直接与面积和价格挂钩,而且持续增加。今年,中央财政预拨的种粮直补资金为151亿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为1071亿元。近几年,财政部每年安排的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稳定在200亿元以上。这样“撒胡椒面”的做法,一方面不利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政策效能不明显,另一方面也逼近“黄线”,有必要进行调整完善。

  “三合一”后有什么变化呢?

  合并后,这部分农业补贴的政策目标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仍然是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的农民,补贴方式仍然是现金直接发放,但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那些已经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再给予补贴。

  政策方向二: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新野县樊集乡冀湾村村民张先生两口长年在外做生意,家里的耕地流转给了村里的种地大户,按照约定,大户每亩地每年给张先生近千元,地上的各种补贴仍归张先生所有。像张先生这样自己不种地而得到农业补贴的情况,目前在农村比较普遍。对这种情况,农民普遍反映说,要说补贴是仨核桃俩枣,平时看不到眼里,但时间长了,流转的耕地多了,补贴的钱总是给原来的承包户,叫谁心里也觉得不平衡。

  从2002年开始,我国陆续建立起了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体系。虽然政策要求粮食直接补贴发放给种粮的农民,良种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但在实际操作中,“三项补贴”多是按照原先的计税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户,真正从事粮食生产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很难得到补贴。这样一来,承包户种不种地、种不种粮都能拿到钱,“三项补贴”实际上变成了对农民的收入补贴,补贴政策的针对性很差、效能低下,对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大大降低。

  所以,这次要对之前的补贴政策进行调整,方向是支持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具体做法是:从中央财政提前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中提出20%的资金,加上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的适度规模经营。

  这意味着:对承包农户的补贴总量上会减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会减弱;已经不种地的农民有可能在享受补贴上遇到更多的政策障碍。

  由此看来,今后,农业补贴的新常态很可能是:谁种地谁拿补贴,地种得越好越多拿的越多。

  如何支持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这次农业补贴政策改革的精神,今后,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这三个方面:一是重点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二是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贷款进行贴息,三是对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给予直接现金补贴,包括对其重大技术推广与服务等方面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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