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对人类社会至关重要,是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以下是我国不同历史阶段的土地资源利用特征。
农业社会是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把吃饱饭和穿暖衣作为第一需要,农业作为治国安天下的产业自然就被摆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主要生产形式表现为对土地依赖性比较强的农业生产,其生产单位由个人或家庭构成,这就使得农业社会中参加劳动的人员相对稳定,社会人口流动比较少,容易形成建立在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地主集权的权力体系,人口在与优质土地为中心的地区聚集、繁衍、生存。
我国农业社会时期,各个区域生产活动各有不同,文明发源地的长江流域与黄河流域就各具特色。长江流域以稻作、渔猎和狩猎为主兼有其他生产活动;黄河流域以粟作农业为主,兼营多种杂谷,辅以多种家畜饲养和狩猎等经济活动;东北地区以狩猎、渔猎和采集等自然经济为基础,兼有多种杂谷栽培及家畜饲养。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尽管耕作方式不同,但无论是稻作还是粟作,抑或是狩猎和渔猎等传统耕作,同样以土地为根本生产资料,开展农、林、牧、渔等多项第一产业活动来维持生计。
农业社会时期,第一产业占主导地位,土地为极端重要的自然资源。因此,在我国传统观念中,“地主”这一词语代表了权力与财富。同时,由于农业生产对劳动者的要求比较低,只要劳动者有普通人的体力和智力水平就可以胜任,因此农业社会是一种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结构相对简单的社会形态。受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限制,农业社会对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比较原始,综合利用程度也较低。总体来看,农耕地比例最大,且受地形、气候、水文和土壤条件的限制,高产田比例低,中低产田比例大。人们基本被禁锢在土地中,必须终日劳作才能满足基本生存的需要。
从农业社会走向近代工业社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此阶段,人和人之间的依赖逐渐转变为人对物的依赖。这种转变最先发生在经济领域中,其中尤以社会生产领域和经济形态发生的变化最为剧烈。在社会生产领域,个人和家庭被工厂所代替,成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生产资料由以土地为主变为以资本为主,机械化大生产替代了家庭手工作坊,成为了社会最主要生产方式。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劳动者与产品相脱离,工人进行生产是为了获得工资而不是产品物质实体。
同时,社会经济形态从自然经济形态向市场经济形态转移。在社会经济领域发生巨大变革的同时,社会阶层结构也在不断嬗变之中,经济基础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转变主要表现为:传统阶层的衰落,新生的“依附性”中产阶层的不断扩大,以及产业工人逐渐由纯体力工人主体向技术工人主体转变。在这期间,土地利用类型由原来以耕作为主的农用地逐渐转变为工厂生产的建设用地,而工厂生产建设的迅速扩张,加之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因此,较少土地可以提供同样多甚至比原有更多的农作物,产生的土地剩余进一步转化为建设用地。
从农业社会到现在工业社会是我国最重要的社会转型之一。但传统农业社会影响根深蒂固,颠覆千年生产生活传统的社会转型,注定要耗时耗力。在工业社会阶段,工业经济迅速成为在国民经济中主导生产部门,处于三大产业的领先地位,而第一产业退居其次。第一产业位次的退后并不意味着农业自身的萎缩与下降,而是由于其他产业的迅速崛起。工业社会在社会关系上的另一个显著特征就是人口聚集与迁徙。农业人口向城市转移,人口在地区之间往复迁徙。在此过程中,土地利用类型发生明显变化,表现为农业用地大幅度减少,工业用地显著增加。同时,随着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更多的未利用土地被开发利用,以满足迅速增长人口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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