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一直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因为要在能保障发展农村经济的基础上,才能落实发展城市经济。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问题,相关媒体采访了权威人士巴曙松,并且对关于这一涉及到中国亿万农民民生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进行了一系列访谈,巴曙松表示补偿条例的推出对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有重要意义。
《21世纪》:除了建设用地的市场化,《决定》就农业用地的确权与流转也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此基础上,土地改革才能有效推进和落实。对此,您有何预期?
巴曙松: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这意味着农村土地在所有权不变和农地农用的条件下,可以更加市场化地经营和流转,以实现规模化和农业现代化,特别是突破性提出赋予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和担保功能,这意味着农村耕地的资产和融资功能首次被决策层认可。这是一种认知理念上的跃升。
对于耕地,既坚持了传统上的集体所有权这一基本前提未变,同时也坚持“农地农用”的基本原则未变,改变的重点集中在耕地经营的方式上,改变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的规模种植和现代农业。
彭文生:“确权”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其进度将决定农地流转的进展。农地确权的意义可归纳为以下两点:一是明晰产权,将土地和相关权利人长期固化,最大程度地保护农民的利益;二是奠定了农地流转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础。
对于三中全会之后推进和落实土地改革的路线图,我们的预期是:
短期内,2014年将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征地按市价补偿农民,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保体系。同时,农村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确权加速推进并在全国铺开。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更多地方将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中期来讲,预计2015年全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完成,2016年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基本完成。在确权完成后,预计全国性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方案将出台,与之伴随的是缩减政府征地范围。
从长期的眼光着手来看,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实施与推进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将得到全面推进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农村有8亿多农民,这一群体的民生得到好转以及经济的好转,对整个世界都是有重大好处的,对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扩大试点。在这个过程中,全国各地农村土地交易市场将逐渐活跃。
>>推荐阅读:农村集体土地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式有哪些?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访谈:针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是否应该改革?:http://www.3jise.com/article/267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