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秦皇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顺利进行,秦皇岛市农业局创新工作举措,超前谋划、周密部署、重点突破,截至3月15日,秦皇岛市共完成外业调查面积196.6万亩,完成二次公示无异议的面积185.6万亩,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68.4%和64.5%。以下是秦皇岛农村土地确权最新消息:
秦皇岛农村土地确权
秦皇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
为了确保工作有效、有序进行,我市下发了《秦皇岛市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建立了县、乡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推进机制,形成了协调联动推进工作的合力。为确保工作效果,市农业局多次协调,为县区争取738.8万元的专项资金,保证确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利用网络、广播等方式广泛宣传,下发宣传资料1.5万份。并对8个县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土地确权业务方面的指导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市农业局组成4个督导组,建立了周督导、半月通报制度。采取现场督导、重点县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工作情况全程跟踪、巡回督导。每半月印发一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将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有效提升了工作进度。
河北省要求,到2017年全面完成全省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农房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地籍信息系统,做到应发尽发。对于农村违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则必须依法补办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登记发证。在权属调查和纠纷处理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注重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切实保护群众合法利益。
秦皇岛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宣传,统一认识
统一认识是各项工作有效推进的重要前提。由于目前仍有许多农户对此情况认识不充分,因此宜昌在农村土地确权全面展开之初,各地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将要从事土地确权的各级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技术集中培训,吃透相关法规和政策精神,提高业务技能。同时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舆论宣传和引导力度,让农民充分了解确权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
(二)组建专班,优化方案
土地确权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性高的工作,应当配备一支专业素养强、政策觉悟高队伍。各县(市、区)应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土地确权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各地的确权工作,同时还应成立“业务指导组、政策解答组、信访维稳组、综合协调组”等,做到准确指导、及时解答、化解矛盾、上下协调。
在全面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之前,我市要充分借鉴试点村的经验进而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确权方案。一是要明确确权工作的总方向和总目标,确定工作基调。确权工作面对千家万户,必须取得群众的积极配合,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二是确权登记颁证各阶段和环节都非常关键,必须环环相扣,全盘考虑,统筹安排。
(三)领会精神,消除疑虑
土地确权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它不是对农户土地承包推倒重来,也不是新一轮土地调整,而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因此,从事土地确权的各级工作人员必须吃透相关法规和政策精神。对确权登记颁证中的争议,有法律政策规定的,依法依政策进行调处;法律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精神的前提下,通过民主协商妥善解决;一时难以协商一致的,可暂缓进行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一定要向农户讲明白确权后村集体不会收回多出的土地,过去农户上缴的农业税费仍以承包合同面积为依据,同时国家粮食补贴政策与实测面积不挂钩等等。只有仔细耐心向广大农户讲透国家有关政策,让农民吃下“定心丸”,打消农民心中的疑虑,才能获取广大农户支持,从而使确权工作顺利展开。
(四)化解矛盾,促进和谐
一是明确土地权属主体。通过土地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现状进行普查摸底,掌握情况,将过去“集体”层级界定清楚,明确界定乡镇集体、行政村集体和村民小组集体三级“农民集体”的成员之间的关系,将土地权属纠纷消灭于萌芽状态。二是丰富纠纷解决机制。土地纠纷解决方式有调解、确权和诉讼。应大力加强提倡调解方式,并将其贯穿于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之中。三是依法处理纠纷。处理纠纷时,应当严格程序、依法行政,充分把握政策和法律依据的适用。对于历史遗留的土地争议问题,应当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有利生产,促进社会稳定的原则来处理这部分土地权属争议。
(五)保障经费,强化监管
在经费保障方面。宜昌各县(市、区)要高效用好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土地确权的以奖代补资金,同时对资金缺口部分,各县(市、区)必需将土地确权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保证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筹措到位,使得广大工作人员全身心的投入到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避免经费欠缺而影响确权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在监管方面。一是加强资金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加强对确权工作的监管。各地要建立健全确权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权工作完成后,先通过严格自查,再报上级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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