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增值税申报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认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江苏省土地增值税
一、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或网上办税服务厅。
二、办理时间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各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办理;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的,随时提交。
三、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四、办理材料
土地增值税申报所需资料:
1、从事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纳税人、从事新建房及配套设施开发的纳税人报送: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2)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等有关资料。
2、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报送:
(1)《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2)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
(3)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
(4)购入时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地产评估报告。
(5)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3、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纸质资料或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络申报后提交的纸质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的原因。
2、录入信息。
六、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苏地税发〔2004〕241号;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联系电话
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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