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京津冀地区为例分析区域土地资源分区管制策略。依据《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该区分为3个亚区:西部、北部林牧农——生态用地区、中部平原农业——城镇用地区和东部滨海重化工产业——生态用地区。
1、西部、北部林牧农——生态用地区
(1)该区的土地利用调整方向为:①坝上高原西部牧农——生态用地亚区。 重建以典型草原和草甸草原为主体的生态系统格局,建设草原生态屏障和绿色畜牧产业基地,防止土壤侵蚀。尽量减少人为经济活动对草原生态系统的干扰,适当减少耕地数量,退耕还草,退耕还牧,重点发展草地绿色畜牧业和生态旅游业。根据规划文本,到2020年,耕地比例由2004年的20%,降至15%以下。②坝上高原东部林牧——生态用地亚区。维护现有的落叶松和森林草原生态系统,退耕还林, 提高地表植被覆盖率。根据规划文本,到2020年,林草用地比例达到75%以上。 ③燕山和太行山农林——生态用地亚区。减少耕地面积,退耕还林,严禁陡坡开荒,构建京津冀都市圈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实施生态移民。自然生态用地保持在50%以上。④冀西北间山盆地农业——城镇用地亚区。主要承担水源涵养、径流调蓄、土壤侵蚀防止、大气调节等生态功能。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本着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适当集中,提高使用效率;采取稳妥政策,引导农民逐渐减少农地比例、增加林果用地、发展特色生态经济和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2)该区的土地利用管制策略为:①划定水源地、风沙源以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留地,为限制或禁止开发区域,实施生态退耕及其相关政策。水源地集中在洋河、桑干河及官厅水库,潮白河及密云水库,滦河及于桥水库;风沙源集中在河北的涞源县和丰宁县等坝上中西部地区;自然保护区如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②以张家口市和承德市建成区以及其他人口和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环境污染治理进程,减少生产生活环境污染。③逐步推行生态经济模式。在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农业推广有机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生产方式。④研究建立土地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和土地利益补偿制度,保障生态建设和经济持续发展。
2、中部平原农业——城镇用地区
(1)该区的土地利用调整方向为:①农业用地。采取最为严格措施保护优质基本农田;改变传统农业增长方式,大力发展以提高作物品质为核心的有机绿色农业,发展都市型农业;采用科学技术手段,控制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灌溉定额,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综合效益;保持农业结构调整政策的适度稳定,适当遏制设施农业增长过快趋势。②都市连绵带土地利用。提高城市容积率、适当集中布局居民点,提升土地利用集约度;合理规划交通网络和城镇布局,降低农用土地的破碎度;保留足够自然生态开敞空间,提高宜居性;充分利用已有河流、林带等生态廊道以及公共绿地、防护林、自然和人工水体,构建结构完善、功能强大的生态网络;划定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明晰其生态保留地功能,明确生态红线;通过土地供给等调控手段,使污染企业适当集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2)该区的土地利用管制策略为:①在农业用地区。通过土地整理等方式将田土坎地及零星农地转化为农业生产地;通过适当激励措施,提倡和鼓励基本农田施用有机肥料、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等,保持和培肥地力;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立高标准的优质农田保护区,力争优质农田保护率达到80%以上。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及其利益补偿机制,探索跨省市异地占补制度。推广生态农业,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②都市连绵带。严格执行各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京津冀都市圈城镇体系规划;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生态保留地、菜地和优质基本农田,保障一定的绿色空间,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优先扩大利用非耕地或者中低产田开展城镇建设;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的土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以前,按原用途使用,能耕种的废弃撂荒土地必须及时恢复耕种;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建筑容积率及土地利用效率;在城镇用地区,清洁土地生态系统,强化生态服务功能;减少道路网络及城镇化建设对于自然景观的破碎化影响。
3、东部滨海重化工产业——生态用地区
(1)该区的土地利用调整方向为:①大面积改造中低产田和盐碱地,营造沿海防护林体系,建成京津冀都市圈对外开放人口和产业聚集区,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区。优先满足产业园区,保护绿色空间和湿地面积。②生产力布局及城镇建设适当集中,远离自然湿地和生态敏感区,严禁大规模排干或占用滨海湿地。保障城镇建设、港口布局与农地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相协调。③建构海岸生态防御体系,遏制自然生态系统迅速退化的趋势。构建自然湿地和海岸绿色防护体系构成的生态防御体系,进一步遏制盐尘暴、风暴潮以及海水倒灌对本区域的影响。重点加强南大港湿地、七里海泻湖以及北部岸线的沙丘景观地区的自然保护。增加该区域陆地和海洋自然保护区面积。根据规划文本,到规划期末(2010年),该区域自然生态系统面积达到60%以上,其中人工湿地和自然湿地面积占到40%以上。④划定天津滨海新区以及唐山曹妃甸地区为鼓励开发空间;现有各城镇周围为有条件开发区;人工湿地和滨海湿地为限制开发区;已划定的各级陆域或海洋自然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
(2)该区的土地利用管制策略为:①滨海新区建设实行滚动发展战略,盘活存量工矿建设用地,改造中低产田和盐碱地,开展土地整理,开发滩涂、荒地,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和集约度。②营建防护林体系,构建蓝色生态屏障,以应对自然灾害和全球气候变暖可能带来的影响。③采取清洁生产方式,减少污水排放,治理河流和海水污染,提高陆域和近海域生态质量。④划定城市绿色空间、基本农田保护、滨海湿地保护、工业产业园区及其扩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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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土地资源分区管制策略案例分析(京津冀地区):http://www.3jise.com/article/52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