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将扶贫开发作为提高社会发展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战略措施。从1978年发展至今,我国扶贫开发工作共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1978—1985年)
1978年,按中国政府确定的贫困标准统计,我国共有贫困人口2. 5亿,占农村总人口的30.7%,贫困人口基数很大。在这一时期国家未出台任何专门针对贫困人口的政策与措施。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即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取代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制度,提高农民积极性,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 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
据统计,从1978年到1985年,农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14%,棉花增长73. 9%,油料增长176. 4%,肉类增长87. 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了2. 6倍;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从2. 5亿人减少到1. 25亿人,占农村人口的比例下降到14. 8%;贫困人口平均每年减少1786万人。
二、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
在这个阶段,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大规模扶贫开发。一是组织体系的建构,1986年,国务院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在省市县甚至乡镇都设立有扶贫开发办公室,且沿用至今;二是确定了开发性扶贫的方针,将1986年以前主要通过救济的方式短期解决贫困人口的生存或温饱问题的方式,转变到提高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上,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通过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帮助农民发展种养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使农村贫困人口由1985年的1.25亿减少到1993年的800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640万人,年均递减6. 2%;贫困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14. 8%下降到8.7%。
三、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
这个时期全国农村贫困问题明显缓解,但扶贫开发的任务艰巨。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分布在中西部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地方病高发区以及水库区,而且多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要解决这些贫困人口的温饱,仅仅依靠区域经济发展很难实现。
为此,1994年4月15日,国务院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计划力争用7年的时间解决当时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该计划对这个阶段的扶贫工作做了战略调整,把扶贫工作重点放到中西部贫困地区,把扶贫到户工作摆到了突出的位置,把解决贫困残疾人温饱纳入大扶贫。它标志着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
四、综合性扶贫开发新阶段(2001-2010年)
2001年5月,国务院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 - 2010年)》,以此为标志,中国的扶贫开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它对今后十年扶贫开发的奋斗目标、基本方针、对象与重点、内容途径以及政策措施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国家把贫困人口集中的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并在上述四类地区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东部以及中西部其他地区的贫困乡、村,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扶持。要重视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把残疾人扶贫纳入扶持范围,统一组织,同步实施。
经过十年的努力,截至2010年,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274元的扶贫标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已减至268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比重下降到了2.8%。
五、集中连片扶贫开发阶段(2011-2020年)
2011年,中央大幅提高我国扶贫标准,当年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从2688万人增加到1.28亿人。
2011年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至2020)》,目标是,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据了解,目前全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12.8万个贫困村、7017万贫困人口,贫困人口超过500万的有贵州、云南、河南、广西、湖南、四川六个省区,很多贫困地区属于历史极贫地区。从2016年到2020年要脱贫7000多万人。
“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不同发展时期,贫困标准也会发生变化,到2020年全部脱贫,指的是目前的绝对贫困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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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扶贫开发编年史:http://www.3jise.com/article/538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