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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最新最全农业补贴信息

2016年已经过去一半,今年的农业补贴政策到底有哪些?未来想要搞好农业,该从那几点开始,现在我们来看补贴类、收购类、支持类、奖励类等农业政策。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

自从国家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后,将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体现“谁多种粮食,就优先支持谁”。今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已在全国范围推开,没有领取补贴的明年千万不要错过,因为各地的补贴发放政策不同,广东农户应积极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掌握补贴领取方法。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对象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各省可结合实际从中确定具体补贴机具种类。

3、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6年,农业部、财政部继续在江苏等17个省(市、区)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鼓励非试点省份结合本省实际开展试点,加快淘汰老旧农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4、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2016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

5、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政策

为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作用和保护农民利益,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现阶段发展要求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2014年国家启动了新疆棉花、东北地区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取消棉花、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水平时,由中央财政向试点地区生产者提供补贴。2016年国家继续深入推进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6、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2016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9-2013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

7、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5亿元。2016年继续实施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8、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5亿元资金支持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模式攻关。选择生产基础好、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产业带动能力强的100多个县整建制创建。

9、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政策

纳入《全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实施规划(2016-2020年》的省份可结合实际,在适宜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所需资金从2016年中央财政下达各省(垦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统筹安排。项目区以外的,暂不享受补助政策。

10、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结合“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选择一批重点县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

11、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农业部在开展实地调研并组织专家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了《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近日农业部再次出台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

12、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支持政策

当前,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重点是在强基础、提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在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集中连片推进。

13、化肥、农药零增长支持政策

2016年,相关部门按照《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的要求,扶持建立一批示范区,实现增产、提质、增收及农药化肥减量。

14、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在全国部分县(场、单位),开展耕地质量建设试点。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的原则,推广应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模式。此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亿元,继续在东北四省区17个县(场)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综合运用复合型农艺措施,遏制黑土退化趋势,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工作机制。

15、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的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目前,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主要有,国土资源部国土整治、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和水利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等。

16、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

2014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进一步完善了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统一建设公用设施,提高农用设施利用效率。对于非农建设占用设施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规定。

17、种植业结构调整政策

2015年11月,农业部制定下发《农业部关于“镰刀弯”地区玉米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2016年,农业部整合项目资金,支持“镰刀弯”地区开展种植结构调整。同时,中央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开展马铃薯产业开发试点,研发不同马铃薯粉配比的馒头、面条、米线及其他区域性特色产品,改善居民饮食结构,打造小康社会主食文化。

18、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支持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推进种业体制改革,强化种业政策支持,促进现代种业发展。

19、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5年,农业部认定了首批103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4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试点单位,中央财政安排每个创建试点县100万元、每个创建试点市150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2016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将逐步扩大创建范围,力争5年内基本覆盖“菜篮子”产品主产县。

20、“粮改饲”支持政策

2015年,国家启动实施“粮改饲”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投入资金3亿元,在10省区,选择30个牛羊养殖基础好、玉米种植面积较大的县开展以全株青贮玉米收储为主的粮改饲试点工作。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粮改饲试点项目,并进一步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实施范围。

21、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6年国家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2、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共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奶牛、肉牛和肉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

23、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6年,国家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并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政策内容。

24、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为提高我国奶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水平,从2012年起,农业部和财政部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2016年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在河北、天津等14个奶牛主产省和苜蓿主产省建设50万亩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

25、退耕还林还草支持政策

2014年,国家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将全国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以及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县市的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从2016年起,工作重点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倾斜。

26、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我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三是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四是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五是生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27、渔业油价补贴综合性支持政策

从2015年起,按照“总量不减、存量调整、保障重点、统筹兼顾”的思路,将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相结合的综合性支持政策。2016年,农业部将会同财政部按照两部《通知》及相关办法要求,推进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的落实工作。

28、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其中,海洋牧场示范区原则上要求项目实施海域已连续开展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29、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渔民和企业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含远洋渔船和国内海洋渔船)。2016年该项目继续实施。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9亿元用于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补助政策将进一步突出扶持重点,向优势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老少边穷地区倾斜。强化集中连片建设,实施县原则上调整数量不超过上年的30%。提高补贴上限,每个专业合作社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800吨(数量不超过5座),每个家庭农场补助贮藏设施总库容不超过400吨(数量不超过2座)。

31、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业部将积极推动落实11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精神。

32、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继续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支持种植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二是支持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33、农村沼气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农业部拟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支持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试点项目和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扶持政策和体制机制,使农村沼气工程向规模发展、生态循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效益拉动方向转型升级。

34、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安排13.9亿元农民培训经费,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在全国8个整省、30个市和500个示范县(含100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重点示范培育名。

35、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政策

2016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6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科技示范户培育、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等。

36、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6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全年计划举办170余期示范培训班,面向全国特别是贫困地区遴选1.7万多名村“两委”成员、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等免费到培训基地考察参观、学习交流。

37、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2016年,国家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引导支持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主要包括:建立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名录,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直连直报。继续开展家庭农场全面统计和典型监测工作。鼓励开展各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等。

38、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国家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加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积极扶持农民发展休闲旅游业合作社。

39、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农业产业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产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

40、农业电子商务支持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农业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制定的《推进农业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提出开展两年一次的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并向农业电子商务倾斜。

41、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在农业机械和科技成果应用、绿色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引领功能。

42、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政策

按照县域试点、省级统筹、行业指导、稳步推进的思路,选择部分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试验。在深入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启动实施第二批试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指导服务,进一步探索实践,为推动在全国面上实施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积累经验。

4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

2015年,中央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山东、四川、安徽整省试点的基础上,又选择江苏、江西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区、市)根据本地情况,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再选择河北、黑龙江、内蒙古、山西、辽宁、云南、海南、浙江、陕西、广东等10省(区)进行整省(区)试点。

44、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功能。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

45、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政府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行奖励或补助的政策,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46、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目前,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和森林3大类,共15个品种,覆盖了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以及棉花、糖料作物、畜产品等。2016年初,财政部出台《关于加大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通知》,规定省级财政对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高于25%的部分,中央财政承担高出部分的50%。

47、财政支持建立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政策

2015年,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框架,为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48、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政策

2016年,国家继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村合作金融,进一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的范围,不断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

49、农垦危房改造补助政策

农垦危房改造于2008年先期在中央直属直供垦区启动实施,2011年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农垦。2016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拟在15个垦区改造危房17.6万户。中央财政资金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分别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每户补助1200元。

50、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户籍政策

国家鼓励各地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允许农业转移人口在就业地落户,优先解决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加快制定公开透明的落户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落户目标。

51、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2016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将继续推动各试验区深化改革探索,组织实施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方面的试验任务。深入贯彻中央“十三五”深化农村改革决策部署,落实2015年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汇报会精神,组织开展试验区中期评估和到期试验任务验收,加强经验总结、宣传推广;部署安排新增试验任务,拓展试验范围;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规范试验区运行管理。

52、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6年继续加大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着力将示范区打造成为现代农业排头兵、农业改革试验田、区域农业展示板。

农业补贴到底怎么拿,你到底该拿1万还是100万?

一、应该去哪些部门申报?

1、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这些部门每年都可报,每个项目在20一60万元范围的较多,如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万至上千万元。

2,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但项目资金少些,5一20万居多。

二、怎样组织项目申请材料?

对项目通知进行剖析,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报排期,编制申报材料。

项目材料要突出:

1.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2.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

3.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者能够引导地方农业产业发展。

三、怎么成功申请项目?

1.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上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

2.筛选适宜项目。项目很多也很好,但是不一定合适你,要筛选适宜的项目申报。

3.项目申请报告。编写项目申请报告要结合自己切实可行,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

4.按时呈报相关部门。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要按照项目通知要求,准时呈报给对口的部门。

5.做好政府关系。现在项目资金都是待主管部门进行审核、验收并批准后,才能获得相应的扶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规范运作不可少。

四、怎样通过最后的项目验收,拿到资金

项目验收很关键,为防止项目金投入到其他地方乱用,现在项目多为先建后补模式,因此项目验收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扶持资金能够到账的问题。

1.规范运作,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资金不能乱用。

2.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现场建设、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

3.勤沟通,多跑腿。多和地方政府沟通,多和专家沟通,让其帮助支招,把项目做好。

4.关注项目实施验收信息。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会在政府网站或者由省-市-县,下发到合作社,合作社要耳聪目明及时掌握验收考察信息,给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农业补贴申报的流程大家清楚了吗?另外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不同类别的政策,对于项目的要求与标准也不同,而准备的申报材料也不同,因此要根据类别来进行相应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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