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政府办近日通知明确要求,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确保今年新增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以上。大学生毕业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服务,可直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并可享受生活补贴以及优先承包经营土地等优惠政策!
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解决好“谁来种地”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根据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将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原则,由县级政府发布认定管理办法。各市、区将按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科学制订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明确承办机构和相关责任。
据了解,生产经营型农民将作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范畴,同时兼顾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将按自愿申请、逐级推荐、县级审定的程序,对新型职业农民进行认定管理。值得关注的是,苏州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能服务的,可直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按规定,我市鼓励大学生返乡务农自主创业,创业初期,政府每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可以优先承包经营土地。
根据要求,各市、区将制定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确保2016年新增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以上。同时,将创新培训模式,培训全市现有农业从业人员2000名以上,形成一支专业层次分明、年龄结构合理、技能领先实用、从业领域明晰的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据悉,苏州市各市、区将制订符合实际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办法,对符合社保补贴范围的,以单位或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保的新型职业农民,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单位或个人定额社保补贴。同时,各地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信息档案,将新型职业农民统计信息纳入信息库,进行电子化管理。对进入数据信息库管理,并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年度复核,强化技能培训,逐步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终身教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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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规:大学生毕业后可直接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http://www.3jise.com/article/58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