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发展,日前,安徽省亳州市出台了《鼓励谯城区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实施办法(试行)》。对按规定退宅进城购房的谯城区农民给予一定的奖补。
《实施办法》中规定的谯城区农民退宅进城购房是指市本级和谯城区增减挂钩储备库项目实施范围内所涉及的农户自愿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
《实施办法》指出,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每节约1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4万元标准补助农民退宅进城购房,具体以每户实际节约面积据实结算。农民退宅进城购房遵循自愿的原则,与所在村委会签订退宅进城购房协议,报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核后,由谯城区人民政府审批。
《实施办法》规定,退宅农民进城购房资金以购房票形式发放,退宅农民进城购房时可用“房票”冲抵现金。退宅进城购房农户要按照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拆迁,并退出全部宅基地后,到乡镇人民政府领取“房票”。“房票”有效期一年,自退宅农民领取“房票”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实施办法》强调,农民退宅进城后,原承包经营的耕地和宅基地复垦的新增耕地(除调剂更换建新区所占面积外)承包经营权仍予保留,现有附着在农民户籍上的各种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来源互联网,旨在传播知识,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E-MAIL:320919107#qq.com。#改@
亳州谯城区:农民退出宅基地 进城购房每亩补助4万元:http://www.3jise.com/article/663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