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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农村土地流转新问题该如何化解?

今年丹阳市水稻收割期较往年偏迟,但在天气转好后,却有一部分种粮大户迟迟不肯收割水稻,希望能与村组、农户先谈妥明年土地流转的价格再决定是否收割,这是什么情况呢?出现的农村土地流转新问题该如何化解?

原来,由于丹阳市土地流转采取“先租后用”的方式,每到年底时,种粮大户们需要交纳下一年的土地流转金。由于今年种粮效益低,部分种植经营户希望能与村组、村民谈妥明年的土地流转价格。

据市农委生产指导科调查,今年丹阳市水稻收割期较往年偏迟,一方面是受连续阴雨天气影响,收割进度相对放缓,另一方面,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粮价持续低迷,种粮成本居高不下,造成粮食种植利润微薄,因此部分种粮大户迟迟不肯收割水稻,希望能与村组、农户先谈妥明年土地流转的价格再决定是否收割,这也是今年我市水稻收割期间出现的新情况。

前几年,受国内苗木市场和粮食市场行情较好影响,不少专业大户纷纷流转土地进行种植,一些工商资本也抢滩农业,导致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不断上涨,目前,我市用于粮食种植的土地流转费,最高价每亩已达850~900元。

受国内粮价持续低迷和水灾、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我市部分规模种植户难的收益不断下降,经营陷入了困境,难以为继,少数外来大户甚至出现了“毁约弃耕”甚至“跑路”的现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对我市粮食规模化生产造成影响,如何妥善化解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产生的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各地普遍关注的话题。

丹阳市农委经管站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当前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省农委已经出台了专门文件,原先每亩土地流转的价格是以500斤稻谷乘以当年的国家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但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粮价持续低迷,国家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与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不小的差距,现在省农委规定,新的土地流转价格将按照目前粮食上市的市场价进行计算,全面实行“实物计租、货币兑现”,即按一定数量的稻谷或小麦作为土地流转金,并以当年稻麦上市的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形成合理定价机制,这样既可以防止因土地流转价格过高而挤压承包经营者的利润,导致经营陷入困境,最终给承包农户带来损失,同时也能防止因土地流转价格过低而影响承包农户的土地财产收益,因此,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计算较为合理,对土地流转双方都有利。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江苏省农委的相关办法和要求,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土地流转给谁,流转多久,以什么价格进行流转,都要由农民自己做主,不能强行推动。流转双方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对土地流转有决定作用,任何组织单位都不能包办。

面对当前一些地方出现的土地流转新情况、新问题,丹阳市农委有关负责人士指出,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各镇(区、街道)及农经部门要把好关,充分发挥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功能,帮助流转双方妥善化解矛盾。引导农业经营者以适度规模经营为主,不要盲目贪大,防止土地流转面积过大带来的经营风险。

对因粮价下行和遭遇水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粮食生产经营较为困难的一部分种植经营者,可以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共同协商,通过缩短流转期限、适度调整土地租金价格等调整相关种粮土地流转合同,帮助这些陷入困境的大户度过难关。在签订合同时还需注意的是,如果一些种植经营者想要承包土地发展设施农业,则必须缴纳一定的土地复耕费,用于今后土地的平整与恢复,相关条例需要在合同中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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